第26章 学者之死-第1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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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白纸黑字,合同上写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打官司能打出我的理吗?再说,当初几家出版社都退过稿,人家于我山穷水尽之际替我出了,而且出的水平一流,如今反而跟人家打官司,做人不能那么做啊!何况出版社亏得比我还多,亏了近二十万……”

  

  我怔怔地望着他,一时无话可说了。

  

  “唉,我住这套房子,单位也催着赶快交够了钱买下呢!”

  

  我说:“你那头儿还欠着三四万呢,这头儿买的什么房子啊!”

  

  他说:“不买不行,国家下文了,过了今年六月,明年再买,就又提价了。买,是单位大多数人的决定。不能因为我一个人,影响了大家的利益啊!”

  

  我问他:“得多少钱才能买下?”

  

  他说:“因为是新楼,三万六千多元。”

  

  我又问他:“怎么能交得起三万六千多元?”

  

  他说:“暂时向单位打了欠条。”

  

  我心中暗暗替他一算,他已欠下了七万多元。对于京城和外地的些个“大腕儿”级“职业写手”,七万多元也许是笔小数儿。他们不是往往一个晚上就可以“侃”出一集电视“连续”剧吗?一集不是就值一万多元吗?不是还有许多攥着支票的“投资者”或曰“商业文化”投机者,围着他们撵着他们死乞白赖地软磨硬泡地非要和他们签合同吗?对于些个“大腕儿”级歌星,七万多元更算个啥呀?不过几分钟唱一首歌儿的价儿。对于些个已经“国际化”了的“影星”,七万多元简直是何足论道了!等于是出演片酬的零头儿。但对于我眼面前这位刚刚被公认是学者了的秃头男人,七万多元的欠债则意味着他差不多已经是一个当代的“杨白劳”了。而他的大不幸似乎还在于无法指斥谁或者什么是陷他于绝境的“黄世仁”。因为他无论对出版社还是对他的单位,其实都只有感恩戴德的份儿。出版社不出他的书他至今成不了什么学者。单位破例地允许他打一个三万六千多元的欠条,显然是本着对中年文化精英的爱护和体恤。

  

  我不禁地从内心深处替他忧患起来。

  

  我说——有某一位个人企业家,更准确地讲,是某一位前阶段靠投机房地产暴发了的“大款”,曾找到我要我替他树传。出价颇高,十万字几万元,我可以介绍他揽下这种“活儿”。

  

  他问:“既然找到你,你怎么不去?”

  

  我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毕竟还是严肃的作家!”

  

  他说:“那么你又把我看成什么人了?你以为我毕竟还是个什么?”

  

  我说:“你怎么能跟我比?我又不欠债!”

  

  他说:“我怎么就不能跟你比?欠债的学者就比不欠债的作家有理由糟蹋自己的声誉了吗?”

  

  我说:“你怎么能这么想呢?这怎么算糟蹋自己的声誉呢?”

  

  他说:“要是那个暴发了的‘大款’如果哪一天被查出在投机生意中犯法,锒铛入狱,成了‘阶下囚’,那么我这位由于受钱的诱惑而为其树传者,还有什么脸面在文化学术界立足?……”

  

  我一想他的顾虑也有他的道理,于是又说还有一家“文化公司”曾找我写过电视剧,虽然我已经拒绝了,但是他如果愿意,我可以再答应下来,跟他“合作”。

  

  他瞪着我说:“你施舍?希望我沾你点儿光?”

  

  我说:“随你怎么想!反正我是好心!”

  

  他苦笑了,递给我一支烟,连连说:“这我知道的,这我知道的,连好心坏心都分不出来,我不成弱智者了嘛!”——便问我那电视剧的题材。

  

  我说是写《春梅外传》,也可以理解为“戏说”春梅一类。

  

  他又问春梅是什么人物?

  

  我说就是《金瓶梅》里那个春梅呀,潘金莲的丫环,西门庆的妾,后来又和潘金莲都跟西门庆的干女婿陈敬济“有一腿”的那个春梅嘛!

  

  他一口接一口地吸烟,陷入了思考。

  

  我一口接一口地吸烟,尽量表现出极有耐心的样子期待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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