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学者之死-第1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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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评选全国“杰出青年”之际,他的名字还荣登了文化艺术界的推荐名单,因为年龄超过了半岁,此项殊荣擦身而过……

  

  他分到了新房,两室一厅。本可按条例分到三室一厅的,但他礼让了,觉得目前还只有自己和儿子两口人,居住条件先改善一步就心满意足了……

  

  他家里装上了电话……

  

  总而言之,的的确确地,许多人口服心也服地,承认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学者了。连“老外”都承认了,国人还能不赶紧地承认吗?

  

  在他落魄的时候,曾轻蔑过他、疏远过他、冷淡过他的些个人们,又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亲爱有加了。他们在某些场合看见他,常会忙不迭地几步跨向他,握手,拍肩,寒暄,不叫他“吴谭”,而称“吴兄”了。仿佛“吴兄”辐射到他们身上的荣光也非常添他们的彩并耀别人们的眼似的……

  

  他不计前嫌,真的不计前嫌,一以贯之、一以故之地友好地对待他们。

  

  是“预备”学者时期的他,有些狂傲,仿佛目空一切。所以许多人预见他将来必能成其大器,肯定会成为一位学识渊博、满腹经纶的学者无疑。而根据是一条很朴素的,似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庸者不狂,狂者不庸。

  

  真的成为学者以后的他,却反而谦虚得一塌糊涂了。人家一提他的两本皇皇大作,他即摇头摇手,连说:“过奖过奖,谈不上是什么大作,游戏文字的产物罢了!”所以许多人都更加五体投地,心悦诚服,都道是其书可敬,其人尤其可敬,根据的是另一条同样朴素,似乎同样“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学者必谦,谦必饱学。至于两条直接相悖的真理,哪一条更是真理,就没谁动那脑筋去想了。

  

  然而只有我知道,他那奠定了学者地位的两本书,凝结了他巨大的心血。不能与字字皆血的《血经》相提并论,也是足可与许多严肃的作家创作他们最得意的什么长篇代表作时的执着精神同日而语的。我还知道他的谦虚是有几分世故的。这从他寄给我那四句诗里就品咂得出来。何况谦虚和世故,原本就是不大区分得清的,正如恃才自傲和因为无才而浮躁不大区分得清一样。

  

  有一天我带了一位慕他的大名非要见到他一面不可的记者去他家访他。那一天他情绪非常不好,心不在焉,所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使我这个引荐人感到非常窘。那记者被他的敷衍搞得更窘。

  

  人家走后,他对我说:“求求你,以后再别带什么记者来访我了。别人越当我是学者,其实我自己心里越别扭。”

  

  我说:“怕打扰了?滋生名士的烦恼了?”

  

  他吭吭哧哧的,最后在我的追问之下,不得不吐露了心中的苦恼——原来因为出那两本书,他不但将口挪肚攒的积蓄全搭上,而且欠下了出版社三万七千八百余元。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一时无法相信,百思不得其解。

  

  他告诉我——当时出版社预测这两本书准会销得很热,每本都超印了几万册,而他出书心切,又书呆子气十足,出版社在合同上怎么写明,他便怎么表示同意,半点儿也不敢“调皮”,情愿做一个和出版社“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的“乖乖仔儿”。结果两本书虽然在学术界备受青睐,销售情况却大相径庭。出版社各卖出两千本还不到。由他代销的各一千本,还每个月都付着几百元的租金,存放在某商店的库房里。那商店的经理是个尊崇名流尤其尊崇学者的热心人,否则堆在家里就将占去一间屋子。而合同上“共担风险”四个字,使他成了出版社的欠债人……

  

  我替他愤愤不平地说:“这不行!这不行!找律师,打官司!”

  

  他说:“跟谁打官司?”

  

  我说:“跟出版社啊!”

  

  他说:“白纸黑字,合同上写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打官司能打出我的理吗?再说,当初几家出版社都退过稿,人家于我山穷水尽之际替我出了,而且出的水平一流,如今反而跟人家打官司,做人不能那么做啊!何况出版社亏得比我还多,亏了近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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