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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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文帝颁下诏令,百官大臣凡在前代北周所受封的官品爵位,都仍旧不予降低。

    丁未(疑误),后梁国主派遣弟弟太宰萧岩入隋庆贺。

    夏季,四月,辛巳(初二),隋朝大赦天下罪人。戊戌(十九日),全部释放录属于太常寺演奏散乐的乐户为平民百姓,但仍然禁止演出杂戏。

    陈朝派遣散骑常侍韦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到北周聘问。辛丑(二十二日),韦鼎等人到达长安,当时隋朝已接受了北周的禅让,于是隋文帝就把他们送到北周静帝受封的介国。

    隋文帝征召汾州刺史韦冲入朝,任命他为兼散骑常侍。当时征发稽胡族修筑长城,汾州胡人有一千多人在征发途中叛逃。隋文帝召见冲问计,韦冲回答说:“夷狄之族反复无常,都是由于州郡长官不称职造成的。我请求前去以理安抚他们,这样可不劳用兵而平定叛乱。“隋文帝认为他说的对,就派遣他前去采用怀柔政策招附叛逃胡人,不出一个月,那些胡人都来归附,并去服役修筑长城。韦冲是韦的儿子。

    隋文帝暗害了北周静帝,并为他举行了葬礼,把他埋葬在恭陵;然后以静帝的族人宇文洛为他的后代。

    六月,癸未(二十九日),隋文帝诏令内外百官,在郊祀上天和庙祭先祖时,冠冕服饰都必须依据《礼经》;在朝会时所穿的朝服和国家所用的各种旗帜、祭祀所用的牲畜都崇尚红色,将帅兵士的军服使用黄色,官吏平民的常服通用杂色。秋季,七月乙卯(初八),隋文帝首次穿黄色衣服,百官群臣都表示祝贺。于是百官大臣的常服与庶民百姓相同,都穿黄袍;隋文帝的朝服也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系以十三环金带。

    八月,壬午(初五),隋朝废除东京洛阳的六府官署。

    吐谷浑侵犯凉州,隋文帝派遣行军元帅乐安公元谐等统率步、骑兵数万人反击吐谷浑。乐谐率军先在丰利山打败吐谷浑军队,又在青海湖打败吐谷浑太子可博汗,共俘虏、斩杀一万多人。于是吐谷浑举国震骇,共有王、侯三十人各自率领部落前来投降。吐谷浑可汗夸吕带领亲兵逃奔远方。隋文帝封吐谷浑高宁王移兹裒为河南王,让他统领归降的吐谷浑部族。又任命元谐为宁州刺史,留下行军总管贺娄子干镇守凉州。

    九月,庚午(二十四日),陈朝将军周罗率军攻打隋朝的故墅城,并夺取了它。萧摩诃也率军攻打隋江北地区。

    隋朝奉车都尉于宣敏奉命出使巴、蜀还朝,上奏说:“蜀地土壤沃饶,人才辈出,物产丰富,因为周朝衰败,于是王谦得以在那里起兵作乱。所以陛下应该在那里建立藩国,封赐子孙。“隋文帝认为他的建议很好。辛未(二十五日),任命越王杨秀为益州总管,改封蜀王。于宣敏是于谨的儿子。

    当初,北周、北齐官府所铸造的钱币先后共有四种,加上民间私自铸造的钱币,名称和品种很多,轻重也不一样。隋文帝对此深为忧虑,于是下令重新铸造五铢钱。所铸钱的背面、正面、钱身、钱孔的边缘都有凸起的轮廓,每一千枚重四斤二两。完全禁止使用前代古钱和民间私铸钱,在各处关口放置新五铢钱样品,凡发现和样品不符合的钱币,即没收入官予以销毁。从此,隋朝流通的钱币得到统一,民间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冬季,十月,戊子(十二日),隋朝开始执行新律。隋文帝下诏书说:“绞刑可致人毙命,斩刑能使人身首异处,除灭作恶的罪犯,这样做已经是非常严厉了。前代的枭首、身等极刑,于道义上讲并不可取,因为它并不具有惩恶肃纪的功能,只不过表现了残忍苛刻的心性。使用鞭刑肆意摧残囚犯的身体,使囚犯痛彻骨肌,其残酷并不亚于脔割肌体。鞭刑虽说是自古代就有的法律科条,但它不是实行仁政的君主所应采用的刑法。因此,枭刑、刑以及鞭刑,一律予以废除。同时,在新律中尊崇功臣元勋,不对他们使用徒刑;优待乘轩服冕的高官显贵,以及他们的亲属。前代流放六年,改为最多五年;前代徒刑五年,改为最多三年。其余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条款,还有很多,在文本中都规定得相当完备。还有前代的杂格、严科等条目,也都一律削除。“自此以后,隋朝法律就固定下来,后世各代也多遵用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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