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学者之死-第5/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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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话,不免对我发生了很大影响。以至于再见到他,不禁肃然起敬,仿佛已被他那双目光犀利的眼睛,透体看穿了我是个学识多么浅薄的小子。但是我又自觉他对我还是相当友善的。晚上他总愿到我屋里,聊一个农民的儿子的童年、少年和青年。那都是些艰难的、苦涩的、忧郁的、感伤的,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很绝望的往事。于是我进一步了解了他,并且开始暗暗钦佩他。中国有八亿多农民,毕竟,只有其中极少数人的儿子不再是农民,而成为国内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还没有实际成为学者的人生阶段,就已经几乎被当作学者敬着了。细想想,这乃是挺了不起的事啊!他的幸运,非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偶然的机遇,而是全凭毅忍的性格推动着,不折不挠地从现实中争夺到的啊!我不知他为什么对我挺友善,挺有好感。也许因为我常能扮演一个虔诚的倾听者的角色吧?也许因为我倾听别人讲述自己经历时往往很容易被感动吧?当然,也许仅仅因为我人缘儿不错,大家都对我挺友善,都道我是个谦虚的人,而他,一位实际上还没成为学者的学者,喜欢接近谦虚的人。生活中,并非每一个人都能真心实意地钦佩和敬重一位实际上还不是学者的学者啊!……

  

  会议的最后一天,有人设宴招待全体与会者,是某广告公司的经理,不大不小的干部的公子。三十一二岁,一言一语,一举手一投足,都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春风得意,很夸张地表演出种种风流倜傥的样子。那公子出现不久,众人就都分明地开始反感了,只不过因为他是会议的经费赞助者,众人不得不将反感憋在心里,大面儿上过得去地虚与周旋。我和吴谭坐一桌。我们那桌紧挨着那公子的主桌,酒水的品类很多,菜也很丰盛。吴谭胃口大开,话语少了,东一筷子西一筷子,吃得很忙,酒也喝得很多,什么酒都喝些,不必谁敬,自斟自饮,摆出一副不吃白不吃、不喝白不喝的架势,渐渐地就喝得红了脸,出了汗。

  

  坐在主桌主座上那公子,却在从世界到中国、从古代到现代,天南地北、云里雾里地高谈阔论。一会儿说他的车落伍了,不够档次了,马上要换一辆“奔驰”多少多少零了。一会儿说在深圳、在海南、在哪个省哪个市哪些大企业里,有他多少多少的股份。一会儿又故作幽默开起玩笑来,尽是些低级庸俗的很“荤”的玩笑。“荣幸”地在那桌奉陪而坐的人,使我们感到特值得同情地帮衬着一阵阵笑。我们听出他们都笑得怪累的。

  

  我等众人中女性不多。最年轻、长得也最秀气的一位女诗人,自然是被安排在主桌的,也自然是坐在那公子身旁的。

  

  于是我们就有幸听到那公子表白自己多么多么喜爱诗,多么多么崇敬诗人尤其崇敬年轻的女诗人。表白到后来,那话语就有些轻佻、有些肉麻了。接着又见那公子擎着满满一高脚杯酒,不依不饶地,简直可以说有些憨皮赖脸地,非逼着我们那年轻秀气的女诗人同他喝“交杯酒”,就是彼此手臂环勾手臂的那一种喝法儿。女诗人是滴酒不沾的,她飞红了脸,为难得立刻要哭起来的样子。

  

  吴谭这时就站了起来,推开椅子,虎着脸一步跨过去。他擎起女诗人面前的那杯酒,也不管那公子是否乐意和他“交杯”,便一厢情愿地用自己的手臂环钩住了对方的手臂,大声说:“我妹子不胜酒量,我替她!”说罢,“吱”的一声,吸饮而尽,一亮杯底儿,瞪着对方又说:“我已经干了,你干你干,你不干你是王八蛋!”

  

  对方只得故逞豪气,也干了。干过后,脸刷地就红了,分明地是个并没酒量的小子,胃里烧得难受,赶紧就从他胳膊弯里抽出手臂,操起筷子就夹凉菜往嘴里塞。吴谭大获全胜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气氛一时就有些尴尬,由尴尬而凝重。那公子不知她究竟是他什么关系的一个“妹子”,他究竟又是她什么关系的一个哥,心里分明地愠怒着,脸上自讨没趣地讪笑着。其实在开会的几天中,吴谭和那女孩儿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至少没当着我们的面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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