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学者之死-第10/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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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她不是女混蛋。我不恨她。和她在一起生活过的日子,对我是很充实的日子。感到自己的每一笔小收入都是一份儿喜悦,节省下的每一元钱都是有意义的。妻子,孩子,其实是咱们每一个男人都缺一不可的。这一点你还不懂吗?我需要一个女人对我的温柔、体贴和爱。她是我妻时,都给过我了。我也实实在在地得到了。所以我内心里其实是挺感激她的。人各有志,她有她的人生追求和向往。我不能成了她命中的‘克星’啊!不瞒你说,她走时,我写了好几封信让她带着,以防她混得不好时,陷入异国他乡孤立无援的境地。我在国外的朋友、同学、学生,见了我的信,都会尽力关照她的。我真想她,但是我不恨她。真的。我这个男人,大概永远不会怀恨做过我妻的女人。何况我妻她也没什么太对不起我的。陪我过一辈子,也真有点儿委屈她了。我妻她还那么年轻、漂亮、善解人意又浪漫多情,我凭什么非要她成了我的牺牲品呢!……”

  

  他一口一个“我妻”而不说“我妻子”,更不说“我老婆”,使我听来,说得又虔诚又忧郁又缱绻。

  

  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

  

  他开始在报刊上,主要是报上,发表些鸡零狗碎的小文章。随笔不是随笔,杂文不是杂文,散文不是散文,只能说是些应景文章,遍地开花。我随便翻开一张报,哪怕是一张地区小报,往往也会不期然地发现他的名字。

  

  多了一个市民朋友,或者反过来说少了一个“学者”朋友,对我都是不怎么要紧的事。

  

  两年后,吴谭和他那位已经加入外国籍的妻子正式离婚了。他的第二届妻子抛弃了他,也抛弃了他们刚过一周岁生日的孩子。他们原本是统一了原则不再要孩子的。尽管“生育法”允许他那种情况的夫妻要第二胎,但是他的第二届妻子既不同意生孩子又不肯做“绝育”,所以避孕就成了他们夫妻房事中一项较麻烦的程序。不知哪次一疏忽,他使她怀上了。她察觉时已经三个多月了。她的妊娠反应极不明显,起初还以为自己是胖了,他也那么以为。等医生证明不是胖,也只好继续怀着了,仿佛天意非要强加给他们一个孩子不可似的……

  

  原来,他的第二届妻子,本没打算和他“白头到老”。人家当初内心里的真实思想,不过是“勉从虎穴暂栖身”,临时和他“搭几年伙”。取得一个妇女有地方住,有人供饭吃,有人甘愿当男仆,有人替交学费,有人每月给固定数目的一笔零花钱的“合法权益”。待英语学得够马马虎虎地和“老外”交流感情了,物色到了替自己在国外“担保”的主儿,人家当然义无反顾地、坚定不移地、头可断血可流、意志不可摧地拋夫弃子了……

  

  吴谭是个爱面子的人,哀求不能挽救大趋势,也就只有了一种选择——离……

  

  于是他又由丈夫而鳏夫。走一留一,留下的是第二个儿子。他不留也没法子,不留也得留,因为妻子的离婚条件只有一个——不要孩子。她已然坚决地不要了,他不能再不要了。

  

  于是又有人背后说——这小子活该!自作自受!谁叫他找比自己年轻那么多的?谁叫他找的还是一个模样不俗的大学生?也不对着镜子照照自己,配吗?……

  

  还说——这小子傻帽儿!老婆要不是傍上了外国人,或者有钱的外籍华人,能一切都全然不顾地跟他闹着离嘛!那还不是提离的先决条件!还客气个什么劲?狠敲一家伙,敲到手几万是几万嘛!不敲白不敲哇!……

  

  他不但陷入了第二次婚变的困境,而且陷入了幸灾乐祸的舆论的重围。那一种舆论仿佛欲将他干脆在文学界淹死算了!

  

  那些日子我到他家去过几次。筒子楼,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旧屋,租的,到处乱七八糟。邻人们几乎都视他为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并以同样的目光看待到他家去的我。

  

  我常见他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握笔写作。烟灰缸上摆着点燃的烟。写一会儿,拿起烟吸几口。倘孩子哭闹,就起身拍着哄着走几步。一不哭,又坐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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