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冉之父-第1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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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说:“是我介绍我父亲和那些人认识的。否则,我父亲怎么会认识那些人呢?我也不认识,是我的朋友介绍我认识的。我的朋友,带着我和父亲一块儿去求他们的。他们痛痛快快地答应了,也痛痛快快地接受了父亲送给他们的一条云烟。花花被他们打死了,父亲对我大发雷霆,质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从没那么生气过。我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去登门找朋友,对朋友大发雷霆,当面质问朋友究竟是怎么回事,朋友同样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朋友当着我的面给那些人打电话,大发雷霆的程度并不亚于我和我的父亲。他们在电话里回答说,他们原本是想给花花打预防针的,可是动身前,有一个人提议:干脆把狗打死算了,还能白吃上一顿狗肉。这年头一斤肉挺贵,狗肉又是壮阳的,何乐而不为?否则,打过这一次预防针,秋天还得打一针,明年开春时仍得打针。总之一年至少得打两次针。人情托人情的事,犯不着那么认真。如果老家伙兴师问罪,摆出城市禁止养狗的条例,岂怕抵挡不过去?他们都赞成了那个人的话,结果那个人的提议就等于判了花花的死刑。经过就是这样,并不存在什么误会不误会的问题。他们很不高兴,认为我的朋友小题大做。说我父亲送给他们的烟,是冒牌的云烟,质量劣得根本没法吸。因为这件事父亲一直到今天也不愿主动理我。而我只有迁怒于朋友,朋友又迁怒于那些人。父亲不论在任何场合,一有机会就谈这件事。讲学谈,作报告谈,在区人大开会谈。还以区人大代表和爱护小动物协会理事的名义,在晚报上发了篇文章,把那些人骂得够呛。骂他们是向孩子们示范恶的可耻透顶的反面教员。怎么,你没看这篇文章?……”

  

  我说我没看到,我没订晚报。

  

  冉又说,那些人当然是看到文章的了。他们恼火到什么程度是不难想象的。他们请某个记者撮了一顿,那记者就代笔替他们写了篇文章,批驳她父亲,用词极为尖酸刻薄。她父亲看了,火上浇油,再有涵养也没有涵养了,便写了第二篇回击文章寄到晚报。被晚报压下了,没发,认为适可而止的好,没必要开辟个栏目继续“争鸣”下去。结果她父亲气得大病了一场,还住了半个多月院。那些人还把气撒到她朋友头上。朋友觉得委屈,也责怪冉的父亲的确未免太小题大做,不该把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张扬到报上弄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的。于是反过来向冉兴问罪之师,大发雷霆。冉自然没有什么客气话相还。结果两个多年的好友绝交。而她的朋友也跟朋友的那些朋友绝了交……

  

  冉说完这些满脸苦笑,如同存折被人偷去,多年的储蓄被人冒领了。

  

  我相陪苦笑而已。但是我看出,冉并不满足于这一点。她分明地希望我有所表示。我觉得,不说句什么,似乎意味着我心胸狭窄。

  

  “那么多人,吃一只花花那么小的小狗的肉,每个人也吃不到几口哇!”

  

  于是我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说完,不免有些后悔。这样的话,很容易使她误认为我耿耿于怀。

  

  冉叹了一声,冉说那些人没吃花花的肉。说他们将花花打死了之后,也都觉得,花花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令他们感到索然。如果为了吃到几口狗肉,就怪费事儿地剥它的皮剖它的膛剔它的骨,简直怪没劲的。路过一处垃圾站,他们将花花从车上拋到垃圾桶里去了,连车也没停一下……

  

  我又想到了冉的父亲说的,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有身世的话顿然间我有所悟——生活中,不被某些人当成回事的事,或被某些人以玩世不恭的痞子的习惯做了的事,其实包含着令人心悸的恐怖。我们往往对此无动于衷,除了证明我们的可鄙和麻木不仁,不能证明别的……

  

  冉最后说,她父亲交给她的使命,她已完成了。说如果过几天我能到她家去看望看望她父亲,对她父亲将是极大的安慰。等于帮助她父亲从这件事中解脱出来。

  

  冉说此话带有请求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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