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以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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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周目的时候......

  亚森的回答让雨宫莲愣住了。

  六周目的时候,他一个人担当了一个大型游戏的美术、剧情、还有音乐???

  震撼雨宫莲!

  过去的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不是,你不是没有记忆吗?”雨宫莲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既然没有记忆,为什么会记得关于第六周目的事情?

  “我确实没有记忆,但是有知识啊!”亚森好整以暇的解释道。“八个周目当中你所掌握的技能,学习的知识,都在我的脑中。”

  “你总不会以为自己从一周目到八周目这么多年,掌握的技能和知识都是一成不变的吧?肯定是在不断进步的呀!”

  “在第六周目的时候,你出于某种目的,【创作】......或者说【文抄】了很多咱们作为穿越者记得的作品,当然也原创了不少作品,我这个版本的《女神异闻录》就是你那个时候搞出来的东西,所以无论是人设、剧情还是游戏代码都是现成的,我只要把它们从脑子里拿出来就行了。”

  “......”雨宫莲一时无言以对,神情复杂。

  “呵呵,我能猜到你现在心里的感受。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这边还在纠结关于【不想文抄】这种原则问题,结果突然知道原来自己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当人了,心里落差有点大?”亚森看着雨宫莲这个样子笑了出来。

  “......”雨宫莲没有回话。

  亚森说得没错,雨宫莲并不想做文抄一类的事情,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会对拿走别人的作品产生什么愧疚,一些注定已经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的东西,他将其复现出来是没什么心理负担的,比如他前段时间答应织田信姬会出的《Butter-Fly》。

  关键是雨宫莲觉得文抄这种事情是一种高隐患的行为,他对于这种能够轻易获得的成果极度没有安全感。换句话说如果他去做一个工作,而自己没有相当程度的专业技能傍身的话,就会非常不安。

  先有能而后居其位。

  然而如果他已经拥有了相当程度的专业技能,那个时候他早就不需要靠文抄来获得成功了。

  于是他对于【文抄】这种事情上,就会形成一种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逻辑矛盾。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没必要啊!反正他能获得成功,那么为什么要文抄?

  六周目的时候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导致当时的雨宫莲心态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你刚才说我是出于某种目的?什么目的?”雨宫莲明智地不去理会亚森话里的调侃之意,抓着自己比较在意的重点问道。

  “我怎么知道?那不是【知识】,而是【记忆】的部分了。”亚森耸了耸肩,似乎早就知道雨宫莲会这么问。

  也就是说他只能自己去寻找答案了吗?

  雨宫莲叹了口气,注意力重新回到了手里的合同上。

  那就......签呗。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

  “对了,最后这个合同先别急着签,我突然想到,这个美术、剧情和音乐的署名,你是要署【雨宫莲】还是【来栖晓】?”就在雨宫莲打算把合同签了的时候,亚森突然思索着阻止了他。

  雨宫莲闻言皱了一下眉头,这倒是个问题。

  署名这件事情其实意味着的东西很简单,这个游戏是一份人气,而现在要决定这份人气要放在哪个名字下面。

  本来雨宫莲自己是不打算,也不能出名的,毕竟身上挂着个【伤害罪】,出名就等于倒霉。不过现在和亚森见了面,过段时间他身上的罪名就能被洗掉了,所以用【雨宫莲】署名是可以。  而用【来栖晓】署名的好处自不用说,基本上能够帮他跳过一大段前期的积累时间,而且这会儿才签合同,意味着之前游戏基本上没怎么宣传,不管游戏制作进度做到哪里了,也是从现在开始宣传,也就意味着距离正式发售还有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以内,雨宫莲完全可以把空洞骑士、抽卡直播、尼尔一周目、还有五万分纪念回全部搞定,有了一定数量的作品兜底,还有源于来栖晓这个id本身的粉丝潜力,再加上游戏的一波宣发,那他完全就可以在这个行业里站稳脚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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