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反腐工作的日益深入,政府屡次发文件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状况。其实,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如美国、韩国、瑞典等很早便开始实施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其实,我国古代的一些官员,就有过自愿公开财产清单的行为,实在难能可贵。其中,三国的诸葛亮和唐代的白居易是典型的代表。
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一生勤政清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临终前,他在给刘禅的上表中写道:“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这就是诸葛亮的财产清单。
以诸葛亮的地位而言,“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真是少得可怜。要知道西汉哀帝曾赐给宠臣董贤田地两千余顷,东汉济南王刘康也有私田八百顷。诸葛亮还曾在一封信中写道:“我曾经得到过八十万斛米的赏赐,但现在却没有任何积蓄,连家人的衣服也仅有一套。”
同时,诸葛亮清楚地表明他无论是在刘备朝任官,还是在外领军作战,其收入完全来自朝廷的俸禄,自己没有其他赚钱的门路。至于家人们,也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度日,绝对没有通过他的关系获利。
事实证明,诸葛亮的这份财产清单并非作秀的工具,在他死后,刘禅命人到其家检验,果然和上表中说的一致。诸葛亮自愿公开自己的个人财产,这种做法在当时那个时代是极其罕见的。
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通过翻检,我们果然发现在一些描写其官宦生涯的诗作中,白居易向世人公开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状况,而如果将这些片断拼合起来,便是一份白居易一生的个人财产清单。
白居易任秘书省校书郎时,“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这里透露了他的俸钱是每月一万六千钱。
白居易任左拾遗、翰林学士时,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每年的俸钱是三十万。他升为京兆户曹参军后,“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俸钱是每月四五万,禄米二百石。
白居易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一职,月俸情况是,“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两年后,他又被升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此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在唐代,像太子宾客和太子少傅这类的官职,虽然无具体实权,却是“品高俸不薄”,因此对于白居易来说,这样的俸禄足以颐养天年。
步入古稀之年后,白居易又开拟了一份遗嘱性质的文书,“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半与尔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其中透露出自家的地产和田产情况。
此外,白居易还将自己退休后的工资也公之于众,是“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如果说诸葛亮是古代官员自愿公开个人财产的先驱者的话,那么白居易则是详细开列自己一生财产状况的第一人。在尚未建立财产公开制度的君主**时代,这两位官员通过上表皇帝和诗歌的形式,自愿向世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表明他们在为官生涯中所得到的财产全部是“阳光”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
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一生勤政清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临终前,他在给刘禅的上表中写道:“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这就是诸葛亮的财产清单。
以诸葛亮的地位而言,“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真是少得可怜。要知道西汉哀帝曾赐给宠臣董贤田地两千余顷,东汉济南王刘康也有私田八百顷。诸葛亮还曾在一封信中写道:“我曾经得到过八十万斛米的赏赐,但现在却没有任何积蓄,连家人的衣服也仅有一套。”
同时,诸葛亮清楚地表明他无论是在刘备朝任官,还是在外领军作战,其收入完全来自朝廷的俸禄,自己没有其他赚钱的门路。至于家人们,也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度日,绝对没有通过他的关系获利。
事实证明,诸葛亮的这份财产清单并非作秀的工具,在他死后,刘禅命人到其家检验,果然和上表中说的一致。诸葛亮自愿公开自己的个人财产,这种做法在当时那个时代是极其罕见的。
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通过翻检,我们果然发现在一些描写其官宦生涯的诗作中,白居易向世人公开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状况,而如果将这些片断拼合起来,便是一份白居易一生的个人财产清单。
白居易任秘书省校书郎时,“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这里透露了他的俸钱是每月一万六千钱。
白居易任左拾遗、翰林学士时,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每年的俸钱是三十万。他升为京兆户曹参军后,“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俸钱是每月四五万,禄米二百石。
白居易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一职,月俸情况是,“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两年后,他又被升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此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在唐代,像太子宾客和太子少傅这类的官职,虽然无具体实权,却是“品高俸不薄”,因此对于白居易来说,这样的俸禄足以颐养天年。
步入古稀之年后,白居易又开拟了一份遗嘱性质的文书,“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半与尔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其中透露出自家的地产和田产情况。
此外,白居易还将自己退休后的工资也公之于众,是“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如果说诸葛亮是古代官员自愿公开个人财产的先驱者的话,那么白居易则是详细开列自己一生财产状况的第一人。在尚未建立财产公开制度的君主**时代,这两位官员通过上表皇帝和诗歌的形式,自愿向世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表明他们在为官生涯中所得到的财产全部是“阳光”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