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第5/5页

加入书签
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霑,故贾宝玉“会过目成诵”,就是曹霑“会过目成诵”。

苏答应不但是林黛玉的原型之一,也是薛宝钗的原型之一,而薛宝钗是住在荣国府东北角的梨香院里,因而住在潇湘馆的那个“林黛玉”,并不是真正的林黛玉(苏答应)。

而且苏答应和曹家(荣国府)众人毫无血缘关系,又是罪官之后,被众人所不喜,贾母(李氏)对苏答应(薛宝钗)就极为冷淡,荣国府和贾母(曹家)根本就不可能让苏答应(林黛玉)住在潇湘馆里。

“林黛玉”有两个原型,一个是苏答应,一个是李雪琳。既然住在潇湘馆里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林黛玉(即苏答应),那么住在潇湘馆里的人其实就是李雪琳了。因而潇湘馆里的“案上设着笔砚”、“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其实都是为李雪琳(史湘云)准备的。因此才华高绝的人,其实是史湘云(李雪琳)。

苏答应(林黛玉、薛宝钗)每天做女红要做到三更半夜才能休息,她根本就没有时间读书。因此,苏答应(林黛玉、薛宝钗)只是聪明,她在诗歌上的才华并不高。

所以,能“一目十行”的那个“林黛玉”,并不是真正的林黛玉(苏答应),而是史湘云(李雪琳)。

“曹雪芹”是曹霑和李雪琳共同的笔名,《红楼梦》就是他们两个人合著而成的,曹霑能“过目成诵”,李雪琳可以“一目十行”,因而他们所合著的《红楼梦》绝不会出现糊涂了、写错了、写漏了等现象。所谓的“写错了”、“写漏了”,只不过是他们在暗示读者们事情的真相。

曹霑能“过目成诵”,因而曹霑才是《红楼梦》的第一作者,这也是曹霑死后,脂砚斋(李雪琳)只能对《红楼梦》进行批注而不能续写《红楼梦》的原因。

《红楼梦》也只有能“过目成诵”的曹霑和可以“一目十行”的李雪琳,才能合著而成。

《红楼梦》第四十回,

刘姥姥因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姥姥道:“这必定是那位哥儿的书房了。”贾母笑指黛玉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刘姥姥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方笑道:“这那像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宝玉听了,笑道:“你这个呢?我也告诉去。”林黛玉笑道:“你说你会过目成诵,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么?”

———

曹霑和脂砚斋(李雪琳)是“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又愿同生死”的。而在他们的一生,他们确实也做到了“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又愿同生死”。

和贾宝玉(曹霑)“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又愿同生死”的人,是史湘云(脂砚斋李雪琳)。

《红楼梦》第六十四回,

宝玉笑道:“妹妹脸上现有泪痕,如何还哄我呢。只是我想妹妹素日本来多病,凡事当各自宽解,不可过作无益之悲。若作践坏了身子,使我……”说到这里,觉得以下的话有些难说,连忙咽住。只因他虽说和黛玉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又愿同生死,却只是心中领会,从来未曾当面说出。

———

曹霑和李雪琳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他们结了婚。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可喜这一条“某笔记”,已被蒋瑞藻收在《小说考证》里(卷七页八十九),原是《续阅微草堂笔记》,原文云: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

(原作论)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为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

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傲骨棱棱,颇有感于世情冷暖。




    本章完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