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任重道远-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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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让大家商议商议这个事情可不可行。

  皇帝开口,负责此事的兵部立即将梁廷栋奏疏、皇帝旨意以及兵部意见转发给福建巡抚熊文灿,巡按罗元宾。

  福建巡抚熊文灿接到兵部公文的时间大概在崇祯四年正月,若干天后的正月二十八日,熊文灿正式将兵部公文以及自己的意见下达给了按察使司。

  随后巡按御史罗元宾也将兵部的命令下达给了按察使司经历司。

  按察使司接到上级公文后,立即将公文转发给“兵、海、守巡各道”。要求各道议妥后答复。

  然而就在地方官员探讨放开海禁事宜之时,却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崇祯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兵科给事中魏呈润上疏提出六条建议,其中有一条为“酌洋饷以通商”。

  不同于十七天前对梁廷栋奏疏的批复,崇祯皇帝针对魏呈润关于开海的建议却指示道:“严保甲与开洋禁是否并行无碍?该部从长酌覆。”

  由于魏呈润奏疏内第五条建议“酌洋饷以通商”事关户部,应该由户部对此作出议覆。

  对此,户部在崇祯四年正月十八日做出回应。先是指出通商确实利民利国,但是由于近年来海上势力纷杂,而且朝廷还刚刚申明“严保甲以重比闾之讥察”,如果现在“开洋禁”,很有可能导致奸人作乱,勾结外夷。

  所以户部在经过商讨后认为现在不宜彻底解除海禁。

  得到户部的回应之后,崇祯皇帝于正月二十一日下旨:“开洋通商事宜,该部既称不便,着照常禁饬。该衙门知道。”

  他要求沿海继续维持海禁。

  接到皇帝批示后,户部立马将旨意下达给福建巡抚、巡按。

  福建巡抚大概在崇祯四年三月接到户部下令维持海禁的公文,并立即将此命令下达给福建地方官员。

  这下,福建地方官员傻眼了。

  前头针对兵部尚书梁廷栋关于崇祯三年十二月一日宽海禁的奏疏,地方刚刚讨论完。而讨论结果是认为开海通商有利于地方,并决定取消海禁,允许出洋贸易。一切程序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可是现在地方意见尚未来得及汇报给朝廷,却突然之间接到了朝廷继续维持海禁的一纸公文。

  福建地方官员做为既得利益者,自然倾向于开海,所以他们经过商讨,向上汇报:

  1、取消海禁,允许出洋通商。

  2、针对皇上担心的“严保甲与开洋禁是否并行无碍”,建议今后地方海防官员选择上,必须推选精明能干的甲科官员。以保证开洋之后的地方海洋秩序。

  福建地方官员的意见经由福建巡抚熊文灿、福建巡按罗元宾汇总后,分别上疏报给了朝廷。

  而崇祯皇帝在收到信后于四年七月初九对奏疏做出批示:“抚、按官身在地方,自当熟筹利害。据奏,海禁不妨许开,是否长便,着该部谘议详确具奏。海防官遴选甲科如议行,该衙门知道。”

  崇祯还算开明,他知道沿海地方官肯定比朝廷中枢那帮人更懂开放海禁的利弊,让他们再研究研究。

  根据皇帝旨意,在崇祯四年八月,兵部官员针对海禁一事做出如下建议:

  1、开海通商有利于地方,应听从福建地方建议放开海禁、允许通商。

  2、地方官员应严格管理通商船只,出洋船只归海澄、月港管理,严禁私贩违禁物品,严格禁止商船通倭。

  此时前前后后已经过去了8个月。而当时上疏的兵部尚书梁廷栋早已下台,转由熊明遇接替了他的工作。

  至此,关于福建海禁一事,只能说兵部是阶段性完成了任务。因为在崇祯四年八月的奏疏上奏后,还需要皇帝对兵部提出的意见做出批示。

  在得到崇祯的批示之后,兵部则会将命令再次下达给地方,整个事件才算最终得到解决。

  但由于缺少之后的史料,对于这项公文的流传情况也只能分析至此了。

  以上除了说明海禁放开问题,还能看出崇祯年间的公文处理程序。和后世的公文处理程序几乎完全一致,甚至还有文件落实“回头看”,差距无非就是因条件限制行文传递效率慢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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