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独霸太行山-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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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还是“认可”革命军的“良善”多。

    有个裁缝,给大户家里做衣服时不小心办砸了。东西挺贵,价值十七八两银子。

    弄坏了肯定要照价赔偿,但他又没钱。无奈之下便想把女儿卖了还债。

    裁缝东跑西跑,人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足数,再也添不上去。

    一般来说,买个十三岁以下或者是粗使丫鬟市价也就三四两;能做个家常饭,会伺候人的大概要十两左右;能做出一桌酒席,再有几分颜色的要几十两;精通吹拉弹唱的就奔着上百银子去了。

    裁缝无奈之下就把闺女推销给了短毛老爷。李自成爽快的掏了二十两银子买下。

    大统领真不是要扩充后宫。小姑娘才十四岁,虽然到了大明法定结婚年龄,虽然长相挺喜人,但不能禽兽不是?

    落到他手里总比给老财做奴强。

    至于说哄抬人价,起码没啥坏处。苦主能多拿点钱,革命军里也能多补充点女人,还能打击地主们的嚣张气焰。三赢!

    又有个小商人来求见大统领,他想让短毛给自己老爹题个墓志铭。

    李自成问完生平,提笔书写——

    初从文,三年不中;改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又从商,一遇骗,二遇盗,三遇匪。遂躬耕,一岁大旱,一岁大涝,一岁飞蝗。乃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

    还有些老百姓纷纷前来祈求“贼青天”为民做主。

    刘善村有个童生,家里六七十亩地,之前都佃给两户远房亲戚耕种。

    某个亲戚在王家租田已有三十多年,在他的相应租帐上,童生爹早批了一句“奸刁之极”。另有补充语:“其田甚好,千万勿被佃人蒙惑让谷。”

    老头一死,家里就剩下孤儿寡母。亲戚先是开始少缴佃租,慢慢找理由拖欠不给,后来完全不搭理了。

    “穷人天生是好人,有钱人就是坏蛋”的理论靠不住。

    寡母胆小,只能偷偷抹泪,不敢招惹麻烦。她靠着另十来亩地租,又在工坊里给人炼制硫磺,勉强养家糊口。

    童生年龄渐长,书都快念不起了,于是不顾母亲劝说,去跟亲戚理论了几次。当然无果,后面还被打了一回。他气急之下,跟母亲闹翻,执意找上了“贼青天”。

    乱世用重典,李自成将佃户当众“绞立决”——以劝说农民交租交息。

    这事吓坏了一干人,有些地主老爷都觉得短毛太过分了。

    地主老财欺压佃户奴仆的更多,比如窦庄就私设有公堂和地牢。

    只要没闹出人命,李自成尽量少杀大户。又劝说地主减租减息。

    唉,地主比佃户待遇高啊。

    李自成虽然时时刻刻都在窥觊大户们的财产,但是眼下只能以“治病救人”为主。

    统战是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很多老农尽管种了八辈子地,可他们连日历都看不懂,农事往往依靠地主指导。这也是乡下老爷们身份尊贵的一个原因。

    李自成暂时也培养不出农技员,将就着过吧。

    ……

    还有些卖断身契的奴仆逃奔革命军。

    这些男女按常理算私人财产,有胆大的土豪就上门讨要。

    明初朱元璋规定只有勋贵和三品以上官员可以蓄养奴婢,其来源还是朝廷发给的官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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