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是罪恶的-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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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也是自由的终结。有29次相亲失败的孙鹏,曾经在酒桌上感慨:什么是爱情?就是一个人过腻歪了,为脱单找了个借口而已。一个从未经历过爱情的人,还能说出这种至理名言,我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走累了,徐曼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

    “李大夫,这附近有没有环境好一点,健康一点的餐厅?”

    “有一家素斋不错!”

    “你带路吧,我请你!”

    “还是我请你吧,毕竟你是客,我是主!”

    “你就不要客气了……或许以后,我还有麻烦你的地方呢!我带路吧,这一次算我的!”

    很显然,徐曼是那种不喜欢亏欠、但是却很有温度的人。这一点,倒十分与我相似。晨曦则完全不同,她外表很火辣,但是内心却很孤独,总是把自己的内心藏起来。徐曼与晨曦,完全是两种人。

    穿过一个胡同,素斋馆在一个小四合院里。

    我与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叫“四爷”,以前是混社会的。开素斋馆之前,开过KTV。因为私生活太乱,感染了性病,才与我认识。后来,“四爷”玩够了,于是金盆洗手,开了这家素菜馆。“四爷”有句名言,荤腥是色,吃荤就是食色;素是本真,吃素就是修行。于是,“四爷”摘掉了大金链子,换上了菩提佛珠。休掉其他女色,如今只保留了原配一个。

    小院搞得很文雅、清新。筷子是竹子的,碗碟是木头的。

    “我喜欢这样的环境。在美国,除了钢筋混凝土,就是快餐文化。我不喜欢,所以才回到国内。”

    “可是美国人单纯,中国人复杂!什么坏点子,都能想得出来!”我指了指外面的“四爷”,小声对徐曼说:“这个素斋馆老板,就是让自己的兄弟出卖了,才蹲了三年大牢!”

    原本以为徐曼会惊讶,结果她笑了笑说:“苦难不是能够让我们更能清楚地看清自己吗?”

    后来我才得知,徐曼还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脖子上挂着一条银色镶着碎钻的十字架,而她的包里,还一直放着一本《圣经》。相比较我、小张、刘大脑袋、老王这些人,我们早就忘记了“十字架”的真正意义:仁爱,拯救,平安,和平。

    想起几年前,一个老人刚刚宣布死亡。老人的儿女哭得稀里哗啦,站在旁边的大夫们,捂着嘴偷笑。后来,这事被传播开来。院长非常生气,拍着桌子骂道:“你们这群孙子,人家死了,你们还笑,还要不要脸了?如果忍不住,自己回家笑,决不能在医院里笑!”

    讲到“医德”,徐曼就给了很好的解释。刚来医院没几天,她就能在医院里树立口碑!刘大脑袋在医院工作三十余年,只给人们留下一个头大、脸大、脖子粗的印象,至于诊疗水平,都是“传说”中的水平。另外一个有三十五年工作经验的老王,强刷三十五年都没有刷出一点存在感,简直可悲到家。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救世主吗?”徐曼抛给我一个问题。

    “不相信!”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信!后来在美国,我认识一个牧师,他叫兰斯。医院里每一次有人去世,他都会去医院,为亡者祈祷。他对我说过一句话,如果一个人能够大方接纳死亡,他就已经得救了。医生,只能暂时延长一个人的肉体生命,却无法拯救他们的灵魂。抗生素只能消灭细菌,手术刀只能切除坏死的组织……但是对灵魂却是无效的。因为兰斯这句话,我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救世主的存在。如果你以后有时间,可否跟我去教堂里感受一下?”

    虽然我非常排斥各类宗教,甚至认为耶稣是一个大言不惭的“精神病患者”。但是盛情难却,我还是答应了。

    “好吧,如果有时间,我就去听一听。”

    “为我们的约定干杯!”

    徐曼再次露出一对甜美的酒窝。

    吃过晚饭,她执意一个人独自走走,拒绝我鞍前马后献殷勤。我提着打包的蔬菜,一边走一边琢磨,难不成相信耶稣的女人都是仙女?相信耶稣的男人都是神仙?天上的仙女和神仙,难道还要通过吃人间的烟火,维持生命?没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糖、一氧化二氢,还能形成骨骼、肌肉、血管、神经、淋巴、小便、大便?看到路边喝醉酒的男青年举着生殖器尿一只外出觅食的蟾蜍,我坚信,人是一种坏到骨头里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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