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围1-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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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火”,西姆中尉滚进一个被雨水冲刷的土坳里,拔出枪对着周围胡乱射击着。突然上空树梢上一个黑影闪过,”啊,魔鬼”一股滞热从西姆的档部喷涌而出,同时,又一股热流又从额头涌入,巨大的力将自己的脑袋狠狠的掼向地面,眼前红茫茫的一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片混乱的开火后,山坡上埋伏的士兵打光了子弹,四周烟雾弥漫,突然安静下来,有的士兵被打蒙了,而有机灵的则屏住呼吸,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于谦需要时间更换弹夹,同时也在等待土狼天喜两人跟进。

    微风又徐徐吹起,周围的烟在变淡,被恐惧笼罩的士兵在烟雾中渐渐显现出来,却发现自己身边的战友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盯着自己,额头上多了一只眼睛。包嘴藏獒仍然以一个标准的匍匐姿势在那里一动不动,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界。远处树枝晃动,是于谦跳出圈外,再次射击,而远处土狼和天喜也始开火,虽然都是单发射击,却仿佛四面八方都被包围一样,终于将仍活着的士兵心里最后一根弦击断,最前沿的人扔掉枪,滚下山坡就跑,边跑还嚎叫着。剩下的十几个人也跳出树林,仿佛后面有几十只藏獒追赶一般,甚至有个士兵直接跳进水中,将身子紧紧贴在水底,几秒钟后反应过来这样不安全,又从水中跳出来,边跑边喊:包衣落魄,包衣落魄…

    三人并没有追上去,其时于谦刚才开枪时,并没有以杀伤为主,他需要这些人跑出去传播恐惧,而恐惧传播出去后,还需要时间渲染,发酵。于谦需要给对手一个恐惧发酵的时间。

    如果此刻在西姆中尉的左手中有把步枪,再将他嵌到花岗岩上就是一个标准的冲锋勇士雕塑,只是此刻冲锋者永远倒下了,于谦将他作为目标的原因有两点:他手上有一把格洛克手枪,而自己需要补充子弹;他身上的挂袋里有腰果的味道,于谦有很久,具体多久?下午交谈时才知道,自己在洞里被困了一个月,就是说一个多月没有吃过腰果了。这个军官30岁左右,双目圆睁,面容整洁,胡须打理的很精致,比于谦在义乌见过的印度人都英俊,也许他是个讲究生活品味的人,也许在家里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只是国为这里是战场,其他的社会角色都被清零,大家都是战士,战士的归宿无外乎战死,伤残,投降,撤退,他是个不幸者,于谦替他做出了选择,他也是个失败者,战场上的规则就是失败者将选择权交出。于谦将对方睁大的双眼拢上,将他的格洛克插自己腰里备用,从他身上掏出几个弹夹,又将腰果摸出来招呼土狼天喜分吃掉。站起身后又看了看,捡了把步枪放进这个军官的左手,并将其五指合拢,也许他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会为他的家庭多挣些荣誉和利益。于谦擦了擦手掌上的血迹,将最后一颗腰果扔进嘴里。

    土狼身上挂满了手雷和子弹,背上背着几发火箭弹,扛着一个火箭筒,天喜除了那把PSG,又背了一把英萨斯步枪,身上同样装满了各种零碎,两人都是喜形于色,这样开路实在太痛快,回到部队有的吹了。

    三人正要离开,于谦突然发现地上还有一个活物,匍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一堆皮毛,一时没有明白是什么东西,就朝它屁股上踢了一脚,没想到旁边天喜土狼如临大敌,纷纷掏出手枪瞄准。

    “谦哥,是獒,獒最恨别人碰它屁股。”边说边持枪换了个角度以方便射击。

    于谦心里咯噔一下,自己刚下决心不伤害这里的野生动物,转眼就失手了?再上前看看,又翻过来瞅瞅,这家伙爪子动了动,眼珠子转了转,没有死,却温顺得波丝猫一样,朝它肚子轻踢了两脚,这家伙才站起来,紧贴着于谦的腿,伸出舌头舔于谦的脚。

    天喜两人露出赫然的表情,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谦哥,真是一物降一物,獒是高原上最有灵性的动物,他居然不攻击你,这是要认主呢。”土狼收起枪说道。

    于谦也起了怜爱之心,以前在这里山民家里见过,远远看看就行,真不敢过去,眼下这个家伙就在自己脚边,就弯腰抚了抚它的脑袋,从挂袋里拿出一盒肉罐头喂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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