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且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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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蛮族一边资源日渐贫瘠,而百族这边却是羽翼渐丰。

    每日每夜,报名参军的人在百族的军营前排成了长队。其中有占领区的民众,更多的却是属于蛮族伪军的逃兵。他们为了取信于百族军队,他们带来血淋淋的礼物——那就是砍下地蛮族头颅,以此,他们证明自身确已与敌寇决裂,一心一意报效祖国。

    不知道他们曾经是不是也这么做过,用同胞的头颅证明自己的忠心。

    很快的,连平民们也仿效他们的做法,疯狂的寻觅蛮族的头颅来做自己的见面礼,不过他们的用意可与逃兵们截然不同,他们是要证明自己尚有勇力,是值得百族军招募的合格兵员。很快地,在大营门口竟堆起了一座蛮族头颅的小山。巍为壮观。

    李乐灵机一动,发布文告,宣布凡是带来蛮族头颅当见面礼地,可以免试加入百族军队。这个消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被李乐的奇兵打散后,各地的蛮族溃兵散落于城乡之间,他们大多沦为了打家劫舍的匪帮,祸害一方,出没各处。而此时的李乐正忙着推进,也没功夫去征剿他们反倒让他们成了为祸乡党的一霸。但自从公告发布以后,蛮族地头颅陡然变得金贵起来了!那些反叛的伪军士兵们,有谁不想回归祖国,又有几人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万分?只可惜没有途径罢了。现在,李乐的文书告给他们指点了光明大道:“想反正,想脱掉卖族的帽子,好啊!杀一个蛮族就行!”

    一夜之间,无数的猎杀队成立了。在各处城乡,蛮族兵们恐怖地发现,自己已经被从施暴者变成了猎物。只要哪里有蛮族地消息传出去,无数的猎杀队立即蜂拥而来。大群壮年男人持刀拿枪地追捕蛮族溃兵,那股凶狠劲头前所未有!甚至连淳朴的乡民们也被这股热潮给带动起来,拿起了镰刀锄头追打蛮族——他们是尝到了甜头了!一个蛮族头颅竟能卖上半惯铜钱,这可比种田划算多了!而且随着各处的蛮族匪帮给逐一剿灭,眼看货源越来越少了,价格于是不断升高,竟达到了一贯铜钱一个蛮族兵的天价!

    利益动人心,眼见高价利润。人们更加雀跃。甚至还出现了以专门猎杀蛮族为主业的江湖帮派。很快的,散布各处城乡的蛮族溃兵被一心一意投诚百族军地热心人赶尽杀绝。来迟一步的人们绝望得要跳墙:“你们把蛮族都杀光,我可怎么办啊!”——幸好他们还有一条出路,虽然在百族军的占领区内,蛮族是踪迹难寻了,但在百族军还没杀到的地方,蛮族可是大把大把的多啊!招惹宋领之前的蛮族大军那纯粹是找死,但找一些小地方的蛮族守备队的麻烦,袭击一些落单地蛮族哨兵和斥候,那还是不难地。

    比起跨越天山之初,百族军队的实力是大大茁壮了,这要归功于李乐和笑遥生不拘一格地吸纳兵力。只要来投奔他地,不管什么身份,曾当过叛军也好,曾投降过蛮族也好,只要他是合乎规格的健壮兵员,他就照单全收。

    这样不分良莠地大规模吸纳人类叛军,这曾一度让属下们非常担忧,他们都生怕这样鱼龙混杂会降低部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力劝公子要对招收的兵员加以甄别。而魔公子只是一笑了之:“蛮族能招收我们的同胞,我们只是把他们叫回来而已,难道不行吗?”

    有一句话他没说,被蛮族训练的差不多的伪军比草草招募的士兵要更有战斗力和雪耻的决心。

    “但那些叛军中,很多人曾沾有我们自家人的血。还有,万一在他们中间混有蛮族派来的探子,那可怎么办?”

    对此,笑遥生解释道:“追究罪责,惩办元凶,那是战后才伤脑筋的事了。但眼下,不管他以前干过什么,战力始终是最宝贵的。那些在我们和蛮族之间徘徊的人们,如果我们不收,那就把他们推向蛮族一边了,那就把本来可以利用的力量变成了敌人,岂不是很傻!至于探子——我相信甘心替蛮族卖命的人类没几个。就算有,难道我就为担心几个探子而拒绝了成千上万的合格兵员?”

    事情就这么定了。不管质量如何,起码眼下两人麾下的兵马数量上是大大可观起来了。用新招募的兵员,李乐新组建了六个人类步兵师。自然,新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都还不能跟和百族更别说羽林军媲美了,但对此李乐可一点不担心:他记得当年被自己笑遥生和墨葭一路裹挟至万仞关的羽林军雏形也都没啥基础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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