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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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冥耀听到一些风言风语,但是事实上北冥墨痕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别人要说他也没办法,儿子喜欢男人也不是他这个当爹的可以管得了的,只要过几年乖乖娶妻生子就好,至于别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春天终于到来时,漫长的冬天还剩个尾巴,郊外倒是已经有些□□了。

    北冥墨痕受丞相之子王朔的邀请出宫踏青,同行的还有一些世家公子,书生文人,倒是挺热闹。想到李暮瑶秋狩后一直闷在宫里,北冥墨痕便带他一起过去了。

    说起北冥墨痕,东城里的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他的皇子身份,而是他曾经的神童之名和如今的断袖之癖。

    文人们很奇怪,一方面最是讲究礼仪道德,一方面又仿佛十分推崇和追求人性自由,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信仰。北冥墨痕自诩低调,却也知道,既已生在皇家,便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低调。

    “张兄快看,是六皇子到了!”

    “哎呀,那便是六皇子吗?果然是丰神俊秀!丰神俊秀啊!”

    “今日有幸得见六皇子真颜,实在是三生有幸!”

    ……

    北冥墨痕远远看到河对岸一伙人指着他叽叽喳喳、评头论足,心里有些不快,但是来都来了,也不好再故作清高,由人带着朝那伙子闲的没事做的文人雅士就去了。

    王朔是丞相之子,文采不错,长得也好,性格北冥墨痕不了解,但是想来也不会差,是以在这些人里混得十分吃香。今天北冥墨痕主要是带李暮瑶出门散心的,只不过既然打了王朔这个幌子,好歹来走个过场。

    “朔拜见殿下!”

    北冥墨痕强忍着恶心笑了笑,对一个个喜笑颜开的年轻人挥手,行礼什么的就不用了,免得说他摆架子。只是,这王朔怎么老喜欢自称“朔”呢?听着真的很不舒服。

    “这位是?”

    有人指着李暮瑶问,大概是想要多结交结交,毕竟是跟着北冥墨痕一起来的,怠慢了就不好了。

    “在下是六皇子的伴读。”

    “啊,原来是六皇子的伴读!在下某某,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不敢,在下李暮瑶。”

    “李暮瑶”两个字刚一出口,满场鸦雀无声。

    李暮瑶,不就是传闻中六皇子宠爱有加的男宠吗?!怎么带到踏青诗会上来了?这也太……好歹收敛些!

    气氛变得太快,李暮瑶站在人群里,春天的河风吹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作何反应。

    “你们称他明己就好。”北冥墨痕不知何时走到李暮瑶身边,“修身齐家而后才能治国平天下,私以为修身最是难得,自知之明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话一说完,北冥墨痕笑了,拉着李暮瑶一起去亭子里坐下喝茶吃点心,准备吃饱喝足就走,一点也没有刚才的严肃。

    李暮瑶接过北冥墨痕递过来的一块酥糖,感动道:“殿下,谢谢你。”

    “不客气。”

    北冥墨痕挑挑拣拣吃了不少东西,碰到喜欢的就给李暮瑶也喂几口,俨然是明摆着秀恩爱来的,全然不顾周围的白眼和惊诧。

    “诸位,多谢招待。还有些琐事要去办,就先告辞了,咱们改日再聚。”

    北冥墨痕蹭吃蹭喝结束,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糕点残渣,带着李暮瑶潇洒离去。

    “六皇子慢走!”

    “殿下,改日再聚!”

    “殿下慢走!”

    ……

    李暮瑶低头看着自己被握住的右手,有些不可思议的晕眩。

    北冥墨痕带着李暮瑶在街上逛了一会儿,李暮瑶只是太久没出宫,并不是自小没出过宫,所以对外面卖的那些东西很熟悉,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稀奇的。虽然如此,北冥墨痕还是时不时问一声“好玩吗”、“喜欢吗”,一旦李暮瑶表示出一点感兴趣的样子,小冬子立刻就上去付钱,打包好了也不用李暮瑶拿,带个跟班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

    经过一家卖糕点的店铺,北冥墨痕看到排队的四五个人,觉得这家店看上去还不错,于是支使小冬子等在一边,拉着李暮瑶也站到了队伍后面。

    “殿下喜欢吃桃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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