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光拿手指了指她,有点生气,还有一点点的佩服。
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魄力,真是难得!
可惜是个小丫头,若是个男儿身,将来必成大器。
可惜了啊!
下山的速度很快,洪家的人驾着四匹马拉的马车,用最快的速度把洪金光送到了镇上。
要知道,普通人的马车是只有一匹马的。
四匹马的马车,比一匹马的快多了。
最好的郎中自然是在县里,不过县里离得远,此刻只能先在镇上将就一下。
镇上所有郎中都被请了过来,一个个挨着给洪金光看病。
怎么说呢,虽然洪金光感觉自己好多了,身体里的毒性差不多应该解掉了,但是他终究不是很相信田思思。
如果所有郎中都说没事了,那才真的没事了。
“员外,您的身体已无大碍。”
“员外,您的脉象平稳,无其余症状。”
听到所有郎中都说他没事了,洪金光的那颗心总算是放进了肚子里。
哈哈大笑了几声,命令管家赏了那些郎中之后,对首富开口:“富贵,你替我准备一桌好酒好菜,我要好好感谢一下田姑娘。”
陈富贵是首富,但只是镇上的首富罢了,在洪员外面前,他只能小心的讨好。
当即笑着道:“是,我这就吩咐下人去准备。”
酒菜很快就备好了,洪金光大难不死,此刻心情甚好。
“来来来,大家不要客气,尽管吃,多吃点。”
田思思发现,这世上的人都好奇怪的!
你越是对人毕恭毕敬,人家越是不把你当一回事。
相反的,你拿出你该有的架子,不卑不亢的,人家就会情不自禁的对你尊重起来。
所以既然是人家设宴招待自己,自己没必要怯场。
大大方方的吃就可以了。
喜欢吃哪个就夹哪个。
呼延珏更是不怯场。
举手投足,都特别的自然,甚至还带着一丝霸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让人臣服的气质。
虽然他告诉她,他家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但是田思思觉得,肯定不会真的这么简单。
普通的村民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气势的。
最起码,他的祖上肯定是当官的或者有钱人家之类的。
后来虽然落败了,但是气质留下来了。
肯定是这样的!
田思思偷偷看了阿忘好几眼,回过头,才发现孙小草坐在旁边,筷子都没动一下。
她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桌上的菜,双手下意识的握在一起,完全一副想吃又不敢吃的模样。
桌上有一盘鸡肉,田思思直接伸筷子夹了一只大鸡腿,放到孙小草碗里:“吃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洪员外不是说了吗,不要客气。你若是客气了,才是对员外不恭呢。”
洪金光哈哈大笑:“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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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羽妖没错,随便吃,哪个爱吃,我让人再添。”
孙小草一听,终于敢吃了。
先是用筷子夹,但是鸡腿太大了,她夹了好几次,鸡腿都从筷子上滑下来了,差点掉地上。
大鸡腿在面前,却迟迟吃不进嘴里,肚子就开始着急了。
于是孙小草就直接把筷子放下,改用手抓。
当鸡腿终于送到嘴里后,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
鸡腿上的肉很结实,一口咬下去,美味的鸡汁就从肉里渗透出来,一下子在她嘴里爆开了!
好吃,好好吃!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家里的鸡腿都是给孙习文和孙尚武吃的,每每看到他们大口咬着鸡腿,她就馋得不得了。
而孙习文跟孙尚武不吃的肉,都是爹娘吃,她连鸡毛都吃不到。
还记得有一次,她实在是馋得不行,就偷偷跟弟弟孙尚武说,让他把吃完的骨头给她吃。
她觉得弟弟年纪比较小,应该比较好说话。
孙尚武还真的把吃完的骨头给她了,并且上面还留了一些鸡肉。
她觉得是弟弟心疼自己,故意留下一口肉给自己吃,感动的不行。
可是就在她准备要吃的时候,孙尚武忽然“哇”的一口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喊:“娘,孙小草抢我的鸡腿吃……”
她因此挨了一顿毒打,娘一直把扫把打断了才罢休。
从那以后,她对鸡肉死心了,再也不奢望能够吃到鸡肉了。
可是没想到,今天她不仅吃到了鸡肉,还吃到了最好的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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