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以躲债为目的的技术性离婚-第2/2页

加入书签
  “你别急,先听对方接下来的陈述,稍后我会进行答辩反驳的。”

  “下面请原告进一步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吴勇军接着道。

  “好的审判长。”

  “一:被告王磊曾于两年前向原告借款300万元用于其所经营的公司临时周转,后因王磊在借款到期后没有按约还款,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王磊归还借款,法院后于去年3月12日作出该案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王磊向刘文全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

  王磊与梁爽原本是夫妻关系。王磊于去年3月18日与梁爽签署离婚协议并向民证局申请离婚登记。王磊与梁爽签署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王磊放弃海峰花苑3号楼701室房屋50%产权份额并将房屋过户至梁爽一人名下。去年4月20日,王磊将海峰花苑3号楼701室的房产份额全部过户给梁爽。

  一审判决作出后,王磊不服判决结果向天海市中等法院提起上诉,天海市中等法院后于去年5月作出二审判决结果,驳回王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刘文全到法院对王磊申请执行,后因王磊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案件以无财产为由被终结。

  原告认为,王磊在具有资产的情况下,恶意拖欠原告300多万元的债务,同时通过与前妻梁爽通过技术性离婚的方式,将个人名下的房产份额全部过户到梁爽名下,造成王磊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王磊恶意转移个人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王磊与梁爽离婚后仍然继续共同居住生活,离婚不离家,可见两位被告离婚是假,逃避债务是真!两人属于恶意串通,所以原告要求撤销王磊通过离婚协议放弃房产份额并将个人房产份额过户给梁爽的行为!”

  “二:王磊恶意转移财产,人为给原告维权及追回财产制造了额外的困难,并且导致原告为了维权而产生本案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所以原告要求二位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必要费用。”

  “陈述完毕,审判长。”

  吴勇军听完,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他照例转向被告席,问道:

  “被告,刚才原告说的事实与理由你们也都听见了,有什么意见?”

  “审判长,我跟梁爽是合法离婚!”王磊叫喊道。

.

  原子海


    本章完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