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们之间,硝烟弥散-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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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周瑜离去的时候,贺几道还好心提点道,“听说卡莫那人好男色,尤其是未长大的小男孩。”

    周瑜没有回头,直接利落离开。

    凌川此时拿着这段腿骨,问道,“主子,这怎么处理?”

    贺几道冷笑一声,“卡莫那个老狐狸,这是在试探我呢?以为一段腿骨就能吓退我吗?可笑!可笑至极!”

    回到旅店,刘媚回复说,“孤山尸体的事,索福的人已经知道了。”

    “他们把尸体放在哪里了?”

    周瑜问说。

    这个“孤山”的尸体,也是她计划中的重要一环,她不想有失。

    “之前显示是在索福大厦的地下一楼,可之后就再也无法探寻位置了。那里应该是有专门电子防护,卫星、雷达根本无法精确定位。”

    “无妨,只要他们把尸体收了,就行。”

    周瑜回道。

    卸去了浓妆,刘媚戴着黑框眼镜,没有镜片,此刻素颜的脸,露出几分年龄感,她已经三十岁了啊!

    可是比起浓妆貌美,她更喜欢有着小雀斑,真实的自己。

    刘媚还有一个问题,“我想知道,你怎么确定索福的人,一定会将孤山的尸体带回去呢?他只是个叛徒,除了杀鸡儆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而且他的尸体蓦然,出现在距索福大厦不远处,没有人会不怀疑,有人在暗中设计。”

    周瑜看了看,若论其他刘媚可能要胜过她许多,可是在人心这方面,她远不及她。

    周瑜自小在孤儿院长大,也经历过被人霸凌,被收养又被退回,甚至丢弃在路上、山里、荒郊野外等等。她不相信人性本善。

    每个人都是脏的,从出生起,他就剥夺了母亲的营养,剖开母亲的肚皮,血腥杀戮是流淌在血液的本性,就如同狼吃羊一般。

    可是刘媚虽然在介里多年,见过了太多人间惨状,恶心的场面,可是她曾有过幸福的童年,她对于人,始终是保持着一种“温和或者是自然而生的亲近”。

    她会有怜悯,也会同情。

    可是这些,周瑜统统没有。

    “索福在介里扎根多年,索福家族更是介里的巨头之一,就算是强龙也不敢压地头蛇,他们会誓死捍卫家族荣誉。”

    “所以,就算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圈套,也会往里跳的。”刘媚接着说。

    “是啊,他们一定会跳的。”周瑜说道,目光与刘媚相接,“他们能杀人,却不允许其他人,伤到一丝一毫所谓的家族荣誉,岂不可笑?”

    “他们不怕牺牲人,甚至会以此为豪。索福的人,向来视为家族而战死,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刘媚想到了之前的传言。

    “拍照的事,你们做的如何了?”

    周瑜问道。

    孤山的尸体是一环,而“拍照”也是重要的一环。

    刘媚说道,“这个是那位老六做的人皮道具,莫桑和我今天,去买了一些衣服饰品什么的,应该足够以假乱真了。”

    “好,等我下。”

    说完,周瑜就拆开了包裹,纹身店老板老六,可不只是会纹身,更重要的是做“人皮面具”,听说他做的人皮面具,在好莱坞可是大受欢迎。

    毕竟没有谁像他那样,栩栩如生,真假难辨。

    “菲洛,十三年前,在F国旺角岛,无差别攻击,造成平民死伤三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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