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吃饭,这期间不免会受点来自于老妈的唠叨,经典的一句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
明明才九点,常耀有些无语。
晚上的饭还是给他留了,虽然常耀在外面吃过,但还是硬扒了几口。
父母没有过多追问他送给外婆宠物的事,只是提了一嘴他同学觉得那只彩羽鸡咋样。
常耀连忙把准备好的一千块钱转账过去。
他没打算将自己手里有十万这件事情道出口,因为接下来他还有新的打算。
不管咋说,自己得留一份本金扩展未来,况且家里目前不是急需用钱。
常耀再不济也是个重生者,利用信息差铁定亏不了。
不过赚钱这事也不急,他还是喜欢力量握于手的感觉。
刘振那边说是得把他那在外地读书的儿子叫回来,而且找个能动手宰鸡的人,需要两天时间。
常耀乐呵呵地想着,吃完那半只鸡后要不要出门旅个游。
吃饱饭后他便下楼去公园散了半小时步,回到家洗完澡后,看起了小说。
《三体》,暗黄的书页,其间遍布了过多岁月磨损的痕迹。
常耀很久以前就买来的,前世在家待着时翻过很多遍。
只不过后来进社会闯荡,却是没看了。
这一次,算是他对于年少记忆的另一次重启。
……
第二天,早上九点。
常耀呼呼大睡着。
突然,耳边传来了极度刺耳的电话铃声。
常耀就像炸了毛的猫一样被惊醒,起床气瞬间被激起。
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敢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他?常耀心里怒骂。
他拿过手机,就要发威,哪曾料到电话那头先一步来了质询。
“你人呢?不是说好九点去爬山的吗?我和林清婉他们都在等你呢!”耳边响起常耀的高中死党兼同桌李城的声音,听得出来他语气显得有些急切。
常耀脑子陡然清醒过来。
爬山?好像是几天前商定好的,只不过对于重生的他来说,这之间相隔有十年之久。
林清婉…谁来着?哦,高中班花!
自己以前好像是对她有好感来着?胆子大了一回约人出去玩,都得故意弄成好几个同学都约了。
爬山之后貌似两人就没下文了,往后唯一一次印象就是高中同学聚会是得知她嫁给了一名公务员。
好困…要不睡觉吧?
常耀脑子不断转圈,终究还是清醒的意志占据主导,战胜了睡意。
他已经忘记当年的班花是长啥样的,那就顺道过去看一眼吧,也算不辜负自己的高中青春。
常耀洗漱后也没吃早饭,径直走出门打了个滴滴。
那座山不远,是在他们这所城市里面,十五分钟后即到达。
他看到了几个熟悉的同学正在低头玩手机,忍不住打了个哈哈,拎出了个袋子:“抱歉哈各位,闹钟定晚了,这些吃的喝的当作是我赔罪了。”
一名长相普通、身材微胖的女同学将袋子接过手,瞧了一眼,看见是三明治、脉动等常见的食品饮料后,没再说什么,原本有些敌意的目光也变得温柔些许。
她是张雅,林清婉的同桌兼闺蜜,这次也是受常耀邀请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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