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重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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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但我总觉得那人非同一般。”

    戚九一摇摇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薛楷吹着哨子,警示同伴有敌袭。

    莫云义沉默不语,但结合之前了解到的麾胡习俗中,他知晓到熊在麾胡的地位,是独属于地母的祭品。

    那么谁可以穿戴熊皮呢。

    身后胡骑斥喝,戚九一转身一箭将其射于马下,莫云义赶紧弩箭上弦,跟着射击。

    都在彼此攻击范围呢,此时只可争先,哪敢懈怠。

    迅速处理掉咬在后头的胡骑,眼前出现了接应的廖道安等人。

    “胡人?”廖道安问。

    “对,尾巴都杀了。”戚九一言简意赅的回答。

    “多少?”

    “不过百。”

    “将军昏迷了,我等需速速转移。”

    “我的马快,可驼负将军。”

    “好。”

    彭易明在昏迷,莫云义知道,这是因为发烧发炎而引起,如果再没能得到医治,彭易明就要性命不保了。

    此行的目的地就在不远处了。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没有人去发声,去作出决定。因为他们的旗帜暂时降下了,此时他们连一个方向都没有,只能盲目的南下,一点一点的,离他们的目的地越来越远。

    戚九一极快的和彭易明的亲随完成了交接,戚九一背负着彭易明,并用绳子固定住彭易明。

    彭易明没能在这番折腾中醒来,只是无力的呢喃道。

    “北…海…”

    极其细微的声音,却重重落在卫字营的士兵们的耳中。

    廖道安一脸纠结,一边是跟随多年,衷心耿耿的将军,一边是马上就要完成的军令,他即使是帐下有数十胡人首级的猛士,也不敢做出决定。

    莫云义紧咬牙关,即使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可是与这些兄弟朝夕相处,血肉相连,如何能看见他们放弃。

    不能再让这份诡异的沉默摧垮无数人用生命创造的机会。

    莫云义取出腰刀,用指节敲击刀刃。

    金铁之声,使得无数人心头一颤,纷纷一脸差异的看向莫云义。

    “君不见,戚壮武,怒发冲冠请长缨;

    君不见,彭游击,绝域轻骑催战云!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因儒冠误此生?”

    莫云义一边唱,一边努力回忆这来自于现代电视剧中的歌词与旋律。

    “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

    一呼袍泽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莫云义越发急促的叩击刀刃,狂烈的节奏使得人心振奋。

    “齐从军,净胡尘,誓扫胡虏不顾身!

    忍情轻断思家念,慷慨捧出报国心。

    昂然含笑赴沙场,大旗招展日无光,

    气吹太白入北海,力挽长矢射天狼。”

    莫云义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还是在高中的某个暑假,他只是忽然之间感觉到心脏在跳动,在输送热血,结合这部名叫《我的团长我的团》的电视剧名,他突然很有想看下去的**。

    但那个时候,他正在学校,家庭双重压力下,焦虑着未来的事情。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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