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90年春季,隋朝开皇十年,正月乙未(初七),隋朝册封皇孙杨昭为河南王,杨楷为华阳昆王。杨昭是晋王杨广的儿子。
二月,隋文帝巡幸晋阳,下令高留守长安。夏季,四月辛酉(初四),文帝从晋阳回到长安。
成安文子李德林,倚仗自己有才智和名望,喜好议论争辩,争强好胜,因此同事们大多痛恨他。由于这个原因,他虽然是佐命元勋,却有十年没有晋级升迁。李德林多次和尚书右仆射苏威意见不合,而高又常常帮助苏威,并上奏称李德林秉性凶狠暴戾,因此隋文帝多听从苏威的建议。文帝要赏赐李德林一座庄店,让他自己挑选,于是李德林请求北周末年跟随王谦起兵反对隋文帝的逆臣高阿那肱在卫国县的市店,文帝答应了他。及至文帝到晋阳巡幸,店人上诉说该店是高阿那肱当年强夺民田,在县城内修建的,然后出租出去,收取租金。于是苏威上奏说李德林犯了欺君之罪,因为他妄奏说自己将住进这个市店。司农卿李圆通也帮助苏威说:“该店每年收取的租金,跟食邑一千户差不多,请求陛下计算时间追回赃款。“自此以后文帝更加厌恶李德林。虞庆则等人奉命出使潼关以东地区巡视检查,回到长安后,都上奏说:“乡正全权处理民间诉讼纠纷,往往按照自己的爱憎,袒护同党,徇私枉法,贿赂公行,对黎民百姓有害无益。“于是文帝下令废除乡正。李德林说:“这事我本来就认为不可行,只是刚设置不久,复又废除,如此政令不一,朝成暮毁,完全违背了帝王制定法律制度的根本意义。因此,我请求陛下明令宣布,自今以后,百官群臣对于已确定的律令制度胆敢动辄随意更改的,即以军法从事。不这样做,以后还会出现朝令夕改之事,纷纷扰扰,没有完结。“文帝听后勃然大怒,大声骂道:“你这是想把我当成王莽吗?“以前,李德林向朝廷报称他的父亲曾经担任过太尉府咨议参军,以此取得了赠官,给事黄门侍郎猗氏人陈茂等人密奏说:“李德林的父亲是死在校书郎任上的,李德林却妄称他父亲做过咨议参军。“于是文帝痛恨李德林。这次事情发生后,文帝一一具数李德林的罪行说:“你担任着内史职务,掌管朕的机密政事,近来不让你参预朝政商议决策的原因,是由于你的所作所为不光明正大,难道你自己没感觉到吗?你又编造谎言骗取市店,还荒谬地提高父亲的官职,朕其实早已对你愤恨在心,只是还没有发作出来罢了,现在应当把你派遣到一个州去。“于是文帝下令出李德林为湖州刺史。李德林拜谢说:“我不敢再奢望担任内史令,但请允许我以散职参预朝会。“文帝不答应,又调任他为怀州刺史,不久就去世了。
司农卿李圆通本是隋文帝过去地位还比较低微时的家奴,很有器度和才干。及至隋文帝承袭了父亲杨忠的隋公爵位后,就提拔李圆通和陈茂作他的僚佐,很信任他。在后梁国萧氏被废除以后,文帝任命原后梁太府卿柳庄为给事黄门侍郎。柳庄很有识见和风度,又博学多才,善于辞令,晓习历史典故,通达朝廷政事,文帝和尚书左仆射高都非常器重他。柳庄和陈茂是同僚,不能曲意奉承陈茂,因此陈茂向文帝诬陷中伤他,于是文帝逐渐疏远柳庄,后出他为昆饶州刺史。
隋文帝秉性猜忌多疑,又不喜欢读书学习,由于他是完全凭借智谋而获得了君主之位,因此他就以熟悉法律制度而自负,以明察秋毫而驾驭朝臣,经常派遣左右近臣窥视刺探朝廷内外百官大臣,发现某人犯有过失就治以重罪,他又担心负责掌管各种具体事务的令史贪污**,于是暗地里派人拿着钱财布帛去贿赂试探,发现某人收受财物则立即处死。经常在朝堂殿庭中杖打官吏,有时一天之内,多达三四人。有一次他恼怒行刑之人杖打时下手不重,就立即下令将行刑之人斩首。尚书左仆射高、治书侍御史柳等人上言规谏,认为“朝堂不是杀人的处所,殿廷也不是行刑的地方。“文帝不听。于是高等百官大臣都来到朝堂请罪,文帝问领左右都督田元说:“我的杖刑重吗?“田元回答说:“重。“文帝又问其中情由,田元举起手来回答说:“陛下的杖和指头一样粗,捶打人三十下,就等于普通杖具捶打数百下,所以受刑人多被打死。“文帝听了很不高兴,但还是下令撤掉殿庭内的杖具,以后要是有所处罚,分送给有关主管部门执行。后来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说:“皇上过于宠信高了。“文帝大怒,命令用杖打他,而殿庭内已经没有杖具,于是就用马鞭将李君才打死。从此又在殿庭内放置了杖具。不几天,文帝由于怒不可遏,又在殿廷中杀人。兵部侍郎冯基苦苦劝谏,文帝根本不听,最后竟又在殿廷内将人活活打死。事后不久,文帝也有些后悔,于是好言安慰冯基,而恼恨没有进谏的百官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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