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2:指尖的爱情
这个冬天好冷,我的手一直是冰凉冰凉的,连灵感也是。自从那年冬天过后我总是习惯戴着手套,即使是坐在电脑前或是在被窝里也是如此。我极力让自己的手保留着一点点温暖的温度,一如那年冬天那爱情懵懂的温度。
那是一个很调皮的冬季,天气像个不乖的孩子一样反复无常。我是个迟钝的人,我总是在出门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穿得很少,因此我的手通常是一整天的冰凉。我始终无法让自己的手变得温暖,所以也就慢慢地习惯了这样的冰凉,习惯到遗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温暖这种东西,直到遇见麦子。
那是一个属于音乐属于麦子的晚上。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没有灯光,偌大的文梯只有无数的烛光、无数女孩陶醉的目光和麦子合着吉他的温情目光。那是麦子和他的伙伴的吉他会,麦子是乐队的主唱。他有一双和他喜欢的摇滚不太相称的温情眼睛和看上去很适合吉他和寂寞的手指。那天晚上的麦子除了音乐之外没有其他的语言。后来麦子总是说他不怎么会讲话,所以才会喜欢音乐,因为音乐是世界通行的一种语言,也是别人能懂他的唯一语言。说到这里的时候麦子的眼睛总是会闪着迷人的光。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理想。这都是后话了。
我以为我会像刚才举着蜡烛的那许多女孩一样,只会在那天晚上过后的日子里在茶余饭后谈论着麦子和他那闪着温情的眼睛,可是我却在那天晚上认识了麦子。这是当时很多女孩很愿意甚至很希望能碰到的事情,可是我却很难说这是我的幸运或是不幸。不过不管怎样,我和麦子会互相认识应该感谢小南。
小南是我初中死党,后来高中的时候小南随着父母的工作调动去了北方的一个城市,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系。可是没想到在这个遇见麦子的夜晚,我也遇见了曾经和我一起上学放学的小南。我没想到小南是这个乐队的鼓手。虽然在一开始主持人介绍乐队成员的时候,我在听到“小南”这个名字时曾经身体一震,可是我始终不愿相信世界会这么幸运地狭小,直到小南在演出结束的时候冲下台来像以前那样敲我的脑袋,我才相信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是这么让人惊喜的小,因为这个世界上到目前为止会不要命地猛敲我的头的只有小南。我回过头想也不想就是对着小南身上那个叫做“脖子”的碍眼位置一阵猛掐,像五年前一样。我有点想哭,我知道这五年的距离在我们毫无内疚感的“暴行”中已经轻易被跨越了,我的死党回来了。
“小南,这个火爆的可爱女孩是谁啊?嘿嘿,怎么没听你说过啊?”那些乐队的成员对我的火爆和小南的“遭遇”纷纷表示了好奇。
“哦,她是我好几年没见的中学死党哦,她叫小虫,因为她很懒,是个小懒虫。嘿嘿,不错吧,哥们,别说我不够意思啊,快点贿赂我吧,虫虫的样子你们可都见过了哦。”小南一边不改“损友”本色地打起了我的主意,一边向我介绍乐队的成员。我有点不知所措,为了这和这些校园偶像般的男孩子忽然间拉近的距离。我特老土地和他们一一握手,包括麦子。那是那年冬季我第一次记起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温暖,而麦子的手就是开启我那关于温暖的记忆的钥匙。后来,麦子说他永远也忘不了我和他握手时那一脸迷惑的眼神,那种眼神让他觉得我们似曾相识。而且随着我们后来交往的不断加深那种眼神出现的次数总是不断地增加。每次麦子忍不住问我为什么会那样看他的时候,我总是会神秘地一笑。我不想告诉他我只是很奇怪,为什么那看上去应该很孤单很寂寞的手却有着如此温暖的温度。有的时候实在被他问得不行的时候我会告诉他,因为你的手是我所握过最温暖的。这个时候麦子总是会带着点心疼握着我的手说:小虫的手是我所握过最冰冷的。
后来不晓得什么原因,乐队每次练习小南总会叫上我,而且大部分时间是麦子送我回宿舍的,因为乐队成员中只有麦子的宿舍和我顺路。那年冬天很冷,每次出音乐室的时候麦子总是会叫我戴手套。我每次总是吐吐舌头告诉他忘了。这个时候麦子总是会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在我频频喊冷的叫声中把我的手放在他温暖的手里然后放在口袋里。过不了一会儿我的手就会变得温暖,和麦子一样的温暖。我喜欢这样的热传递,不仅仅是因为那不再冰凉的手指,还有一些我说不出来的原因。因此后来我总是故意忘了戴手套。后来的后来,麦子已经不再问我戴手套了没有而是直接把我的冰冷收进他那源源不绝的温暖里,我不晓得这是麦子变聪明了还是我变聪明了。或许我们都很聪明,所以我们谁都没有说什么。小南说我们是傻瓜,互相猜着对方心思的傻瓜。小南说这是麦子第一次恋爱,所以情有可原。可是我,小南说猜测不像我的性格。可是小南不知道,这五年里我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做的事情总是让我摔得很疼,我不想在伤疤刚刚变淡的时候又摔倒了。我记得有一个名女人说过:一个女人最大的智慧就是要学会装傻。所以我决定将傻气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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