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5页

加入书签
    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名字的笔划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秋天出生的。我们都喜欢吃海鲜。我们都爱看《小王子》。我们两个人的头发都很硬。我们指甲的形状是一样的。我们的笑声很相似。我们都讨厌肮脏。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真是天作之合。

    然而,在别人眼里,这些所谓相同的地方根本不算特别。O型血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在秋天出生,因为父母通常都在冬天播种。香港很多人都爱吃海鲜。《小王子》在全球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

    别人怎样看,管他呢!我爱你,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可是,某一天,当我们不再相爱,我们会努力去找出大家不相同的地方。

    我喜欢喝咖啡,你喜欢喝酒。我喜欢散步,你讨厌运动。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爱听流行曲。我喜欢吃肉,你喜欢吃菜。我喜欢购物,你讨厌逛公司。我不相信婚姻,你渴望结婚。我喜欢冒险,你渴望安定的生活。我们追寻的东西愈来愈不一样。原来,我们并不相似。为什么我们曾经觉得彼此如此相像?

    已经走到灯火阑珊处

    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很雀跃,你以为是大野洋子找到约翰连侬,或者是汤告鲁斯找到妮歌洁文,你们是天作之合,将会厮守终生,你怀着盼望和热情去爱,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怀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约翰连依吗?

    你发现你对他的爱没有当初那么狂热,你对他也没有当初那么好奇,你和他的化学作用也好像没有当初那么厉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这么多,他说的话,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么完美。

    可是,你舍不得在这个时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携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发觉有问题,原来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来他有很多缺点是你受不了的。原来,他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原来,你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很不同的……

    这个时候怎么办?

    你们有了感情,却没有了爱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愿意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们的爱情不经不觉已走到灯火阑珊处,灯光疏落,有点黯淡了。

    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

    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