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想起你好温柔-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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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刚毕业的菜鸟,面对班上六十多个吵吵闹闹的小孩子,每天都有操不完的心,断不完的官司和忙不完的事情。结束一天的工作,明珠感觉整个人都被掏空。

    回家,胡乱吃口饭,就是把自己摔在床上,面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和发霉的天花板发呆。

    所以,朱英基组织的活动,对明珠来说,是雪中送炭,恰逢其时。明珠没事的时候,就去参加活动,想多结识几个好朋友。

    就在那次聚会上,惊鸿一瞥间,她再次遇见了他。

    除了那件厚厚的棉衣,明诚今天是牛仔裤搭配一件白色的卫衣,他虽然个头很高,但是瘦弱,身形单薄。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了一样。看着就让人心疼。

    明珠确定他也看见了自己,可是,好像他已经把上次那件事情淡忘了。没有和明珠说话的意向。

    嗨,你好,好久不见。上次真的谢谢你。明珠主动上前主动打招呼。

    明诚愣了几秒钟,嗨,你好,哦,你是上次那个,那个女生。明诚想起来了。

    对呀,是我,上一次真的感谢你。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会怎样。明珠还是继续表达谢意。

    不用客气啊,我觉得那是应该做的。明诚淡淡的说。

    明诚给明珠的整体印象是不大说话,但是手脚勤快,很有眼力见。比如吃饭的时候,桌子上的啤酒和饮料,他都会及时帮忙倒上。

    明珠和他相邻而坐,不小心碰翻果汁,泼到他的白色卫衣上,

    明珠过意不去,“对不起啊,把你的白色卫衣弄脏了。”

    “没什么,回去洗洗就好了。”他云淡风轻地说,还是那么温柔腼腆,惜字如金,举手投足,有一种书生气质。

    像一个高中大男孩。

    骑车去环游滨河的时候,明珠注意到,他会在环卫工人推着垃圾车上坡,车推不上去的时候,上前帮一把。

    他不嫌弃垃圾车脏。

    那一刻,明珠觉得他的头顶自带光圈,这是个有大爱的男生,嫁给这样的善良男孩一定没有错。

    还有一次,大家一起在滨河阳光沙滩烤肉,明诚勤快的穿着肉串,烤着肉。‘

    肉是正经牛羊肉,但是经他一手,仿佛被施了魔法,变得特别好吃,比那些网红烤肉好吃得不止一星半点。

    过了一会,不远处来了个背着全部家当的流浪汉,穿着破烂。所有人都选择了扭过头无视它,以免影响自己的食欲。

    只有明诚把自己的烤肉和烤馒头拿过去给他吃。

    那个流浪汉鞠躬感谢。

    明珠要把自己的分给他吃。他礼貌拒绝:我不饿,上午吃多了,正好减减肥。

    可是你也不肥啊,快吃点。

    明珠霸王硬塞,才匀给他两根。

    那时候,明珠靓丽出众的外表,淡雅芬芳的女性魅力,以及热情爽朗的性格,吸引了很多优秀的小伙子。然而,明诚在一众追求自己的优秀的小伙子里,脱颖而出,成功吸引了明珠的注意力,也走进了明珠的心里。

    对,明珠认定这是个善良有爱的男生。他身上的善良特质让他熠熠闪光。

    明珠开始期待每一次的聚会,期待能在聚会上看到他,能和他多说几句话。

    明珠精心打扮自己,把自己变得更美更瘦,只为了能多在他面前多走几下。

    明珠见到他,会笑得更灿烂,更温暖,只为了能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好性格,愿意和她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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