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美味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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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风溪镇,北城街市,突然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穿着女仆装的绝世美女,在街边摆摊叫卖她的绝味食物。

    摊位上卖的都不是值钱玩意,竟然是一些鸡爪、鸭头、鸭舌等边角料,以及鸭肠一类的下水。

    北城是贫民窟与救济院的交汇地点,收入不高的民众,往往对边角料的接受度更高。

    加上食物免费试吃,很快,地摊边开始人群聚集。

    “请问这东西怎么卖的?”一个穿着亚麻衣服的小男孩,凑近摊位询问。

    “免费试吃哦。”

    莉莉丝露出笑容,灿烂如朝阳,小男孩的脸蛋顿时红了。

    于是男孩接过莉莉丝递过来的鸭头,开始啃食了起来。

    “我的天啊!这是天国的食物吧!”

    他从没想到,鸭头都能做的这么美味。

    他很快就将鸭头啃食干净,嘴边都是油渍。

    美女姐姐对他不再有吸引力了,他的目光,紧紧盯着莉莉丝摊位放着的卤味。

    “请问我能再吃一个吗?”

    莉莉丝摇摇头:“好的东西要给大家分享,想要吃第二个,那就需要付钱了。”

    男孩的眼眸立马黯淡了下来,他摸了摸口袋,只摸出了一枚铜币,那是他今天一天的饭钱。

    莉莉丝微笑道:“不过,我们店正在推广期,如果你能邀请过来一个人,那么鸭头将会降低一成的价格,邀请10个人过来品尝,将能免费得到一个鸭头。”

    男孩的双眸顿时亮了起来:“你等等我,我马上叫10个小伙伴过来!”

    通过邀请制,莉莉丝的卤味摊位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突然排起了长队,成为北城奇特的风景线,一些不明所以的路人,经过询问以后,也跟风加入了排队的队伍。

    不到一个小时,林恩所制造的所有鸭头和鸡爪,都被扫荡一空。

    边角料,大家是不愿意吃的,除了肚子吃不饱的贫民,会买过来切碎炖煮,然后将肉汤涂在面包上食用。

    对于贫民来说,能一口肉味吃就不错了,还嫌弃个什么?

    多亏这样,林恩才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大量进货。

    他们想不到,这样的边角料,经过卤制以后,也能成为人间绝味。

    卤味鸡爪、鸭头、鸭舌、鸭肠,可是大吃货国人们最爱的美味零食之一啊。

    仅仅只花了一上午,莉莉丝很快就将卤味销售一空。

    这之中,有一大半都是免费试吃送出去的,但是因为成本低廉,最后赚回来的钱,竟然收回了成本。

    林恩知道,挂着史莱姆旅店的招牌,是没有人愿意过来尝试他的食物的,所以他才会让莉莉丝出来摆摊。

    尽管摆摊卖卤味赚的钱,现在已经远远不如林恩当赏金猎人赚的钱了,但却有战略意义。

    林恩在培养当地镇民的饮食习惯、饮食口味,同时也是在积攒史莱姆旅店的口碑。

    当镇民们渐渐离不开林恩的卤味,突然有一天,发现这些卤味是由史莱姆旅店制作的,他们又会有什么感想?

    ……

    “这不完全不合常理啊!”奥莉安娜坐在旅店大厅的餐桌上,一手撑着下巴,嘟哝着抱怨道。

    林恩也在大厅里,手拿羽毛笔,在一本废旧的空白书稿做着今后的规划,听到奥莉安娜的话,一下抬起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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