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之遥在床上又懒了半小时,实在是生物钟定性了,一点困意也无,干脆起床洗漱。这处属于他的房子,她应该再也不会来了。一孕傻三年,她的确感觉最近记性是不大好,总是忘东忘西。马上就要离开了,她得仔细想想,还有没有什么没处理好的物件。
眼角余光突然定格在自己左手的中指上。
简约的铂金戒指。
订婚夜那晚,他当着双方亲友的面,亲手给她戴上的。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他指尖的温度。
她至今还能记得。
郑之遥用右手缓缓摩擦着左手中指上的戒指,轻轻转了两圈。
之后摘了下来。
就放在苏瑾楠卧室的床头柜上。
这戒指不知道是不是他买的。
但无论是不是他买的,都是和他订婚才戴的。
既然要退婚。
这个戒指就不该戴在她手上。
除了这个戒指之外,京城还有不少东西应该还给他。
尤其是奶奶给的那六套珠宝头面。
每一套都价值连城。
那是奶奶给孙媳妇儿的。
她不能留。
这次回京,正好一并整理起来,全部还给他。
郑之遥仔细回想着,还有没有什么需要留下的。
要断就彻底断干净。
只是思来想去。
好像真没什么东西了。
订婚宴那晚,苏瑾楠送她的琵琶。从老宅过来时没带来,她不必特意去还。其他的,就没有了。都快结婚了,他甚至于钻戒都没想过给她买一枚。
塔-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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