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袄磁血虫-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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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还有哪怕一小块,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可以重新生长起来。

    而且史莱姆最牛逼的一点就是,可以吃任何东西,而且还不怕撑着。

    再加上攻击这方面,白九天已经有了各色兵种,有了当前世界里面的霸主级别生物的形态。

    生存方面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因此白九天现在并不着急进化成其他的形态。

    再过几年,生物大灭绝来了。

    成为史莱姆的他,将会在大灭绝中更加占有优势。

    因此,在实力足够的前提下,把资源整理好,省得到时候重新进化,才是王道!

    考虑了一番后,白九天决定优先进化兵种,打造最精良的军队,然后掠夺一切资源。

    当然,掠夺资源这一块,除了白九天的这些兵种外,找到一些土著生物,将会更加容易寻找到资源。

    这般想着,白九天将打卡得到的另外一个东西,召唤了出来。

    只见三十多个椭圆形,带着尾巴的胖子,一扭一扭的滚了出来。

    它们身上带着一点点血红,显然也吞噬了一些袄磁血虫的血液,这才进化成如今这样子的。

    这些带尾巴的胖子,看起来有些虚幻,但又与白九天的意识绑定着。

    这就是寄生细胞吗?

    这东西有什么用呢?

    白九天没想明白,随后他朝着系统问道:

    “系统,寄生细胞有什么用?”

    “叮!寄生细胞可以融入生物之中,剥夺被寄生生物的意识,并被宿主所控制!”

    这话一出口,白九天直呼震惊。

    我*,这也太……牛逼了啊!

    寄生别的生物,被宿主本体控制!

    这尼玛也太玄了吧?

    这是进化,是生物课,是生命科学啊!

    一个寄生细胞,直接给我跳到了神秘学了?

    就在白九天震惊的时候,天眼突然传来了示警。

    白九天的意识之中,出现了这么一副画面。

    一个体长达50厘米的巨型袄磁血虫,带着二十余条体长16厘米的成年袄磁血虫,正在扫荡着海底。

    此时,它们已经朝着白九天这边冲过来了。

    我靠,竟然又是袄磁血虫!

    因为它们的速度太快,白九天已经来不及闪躲了。

    白九天看了一眼圆滚滚的寄生细胞,心里顿时有了决定!

    没错,他打算寄生这群袄磁血虫。

    寄生之后,直接让它们去望风,或者是当保镖什么的,都很有用。

    而且寻找资源的速度也将会加快。

    但让白九天疑惑的是,最大的袄磁血虫也才16厘米,怎么会出现50厘米大的袄磁血虫呢?

    人类细胞生命体进化成的?

    这不可能啊,这不符合人类的意识思维习惯。

    任何一个人类重新进化的话,都会优先向着类人形态去进化。

    期间可能会出现什么美人鱼啊之类的物种,但绝对不会有人想进化成一个超远古时期且不为大众所知的物种。

    所以白九天认为,这条巨大无比的袄磁血虫,应该是在进化的途中,发生了某种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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