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沉默权-第15/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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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我去县里得请示你?”

  

  “我……我知道你是去见张小君那王八蛋!”

  

  “我没有见个什么人的自由?”

  

  几句话对答下来,郑晌午那咄咄逼人的语势便锋芒全折了。在别人的家里,他兴师问罪似的样子,顿时显得很无礼,很可笑。甚至,很讨厌。

  

  于是,轮到郑天成质问他了:“你以为你是谁?你张口闭口地乱骂人,还把不把我家当成个人家了?亏这人家还是你堂兄家!”

  

  虽然郑天成的语调平平静静的,郑晌午却已被质问得理屈词穷。

  

  “我……我不私了啦,我告他!”

  

  郑晌午有点儿黔驴技穷了。

  

  郑天成冷笑道:“那你就去告他吧,向我声明干什么呀?”

  

  郑晌午大声喊叫起来:“别以为我不敢!”

  

  “别以为他怕你告。”

  

  郑天成的语调还是那么平平静静的。

  

  于是郑晌午有点儿蒙了,进而有点儿傻了……

  

  又过了三天,郑晌午一纸诉状递到了县法院。他不是文盲,但文化很低,只小学三年级的识写水平。诉状他原本是想花点儿钱找人代写的,然而所有他找过的人,一听他说要告的人是本县公安局长的儿子,本县财力最雄厚的人物的女婿,还捎上一位本县法院副院长的儿子,都巧妙地或干脆地拒绝了。为了一条烟一瓶酒的钱,谁都犯不上与一场明摆着将要鱼死网破的事件发生牵连啊。连在县邮电局门口专干代笔营生的一位老先生都不敢接他的“业务”。

  

  对方的拒绝最简短:“您啊,让我多活两年吧。”

  

  故而那诉状是他自己用歪歪扭扭、半通不通的字句写就的。

  

  一件天知地知再只有双方当事者和极有限的人知道的事,进入法律的管道后,又从那管道里一传十、十传百地传播到了外界,不胫而走,数日内成了全县街谈巷议之事。

  

  于是张局长、法院陶副院长和常宏三位本县举足轻重的人物,某一个晚上聚首于常宏建在郊区的一幢豪华别墅里了。

  

  显得最为不安的是常宏。平时不太吸烟的他,接连吸了两支烟,嘴里反复说着同一句话:“怎么会闹成这样,怎么会闹成这样,我可明明嘱咐过小君的呀!”

  

  显得最为激动的是陶副院长。他话不多,然而措词相当不满。

  

  他说:“我儿子一向是个好孩子的!这不是我做父亲的一个人的评价。老师和同学都认为他文气,而且是个文明的青年!是个有道德的青年!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青年!将来必定是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岂不是正应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一句话吗?就算是把我儿子也牵连上了,法律上讲那也是从犯!是好青年偶尔失足。倒是你们的儿子女婿,只恐怕要潇洒不起来了!”

  

  杯子在他手中抖动不已,晃出茶水来,证明着他是在竭力地克制着不发作他的情绪。

  

  最镇定的是张局长。他当然听得出来陶副院长的不满是冲着他和他的亲家常宏的。难道还会是冲着别人吗?而且分明地主要是冲着他的呀。

  

  然而他不动声色,仿佛事不关己。一会儿走到什么工艺器前欣赏欣赏,一会儿走到鱼缸前喂喂鱼,还在写字台前挥毫写了一个大大的“虎”字……

  

  终于,他放下毛笔,目光研究地注视着自己的书法,心不在焉似的问了一句:“小君那司机是姓田吧?”

  

  这话自然是问亲家常宏的。

  

  常宏低声回答:“是,叫田力,给小君开车多年了。”

  

  “要是,让田力一个人受点儿委屈能行不?”

  

  他的目光还没离开他的书法。

  

  陶副院长听出,这话已经是在问自己了,是在问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可操作性。

  

  然而他却将目光望向了常宏,仿佛在他听来,那话是问常宏的。

  

  商场上心机叵测的常宏,这会儿倒显得未免太老成了。

  

  他说:“那不行啊。这个方案我已经想到了,也亲自跟小田谈过了。人家不愿一个人独担罪名啊。他有个哥哥是省报的记者,如果硬那样,事情更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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