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沉默权
农民郑晌午的女儿被**了。
这农民今年四十六岁。二十一岁上有了儿子,叫郑强。女儿郑娟比儿子小八岁。
郑强在县里的水泥厂当临时工,业已有了自己的老婆孩儿。他媳妇在村里种地,三口人节节俭俭的,日子倒也过得去。水泥厂是私营性质的,并不按国家的规定每星期休息两天。进一步说,其实是按日计酬,没有什么休息日不休息日的。干一天活儿给一天钱,爱干不干,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说不爱干了,当即除名——有许多人眼巴巴地等着占那个“坑”呢!所以郑强是想媳妇想得厉害了的时候,请个一两天假赶回村去解解馋。不敢超过一两天。超过一两天,自己那个“坑”就肯定被别人抢占了。哪怕同一村的人,抢占起来也是没商量的。这个村的农民只靠种地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家家户户的男人倘不外出抓挠几个现钱,厨房里可能就连油盐酱醋都没了……
按说郑娟是幸运的。因为她长得俊俏。十七岁的年龄,正是水灵灵的花季。不管打扮或不打扮,往那儿一站,都是一道惹眼的风景。然而上帝在赐给她好看的脸儿的同时,并未同时也往她的头脑里装进成正比的聪明。拖拖拉拉地上过几年学,总共加起来也没超过五年。考不上中学,就在家里闲养了两年。郑晌午两口子觉着,如花也似的个女儿,闲在家里是极大的浪费。被娶之前,那么一个女儿,怎么着也该把自己的嫁妆挣齐了呀。于是多次央求本村的郑天成,为女儿在县里找份挣钱的事儿做。郑天成曾在县委大院烧过几冬锅炉。搭搭讪讪,厚皮涎脸的,毕竟结识下了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与本村所有男人相比,算是个在县里混开了地面儿的人。郑天成几次收了郑晌午两口子的“心意”后,遂将郑娟介绍到“好的来”歌舞厅当“小姐”,每月工资三百五十元,还管吃管住。
“好的来”猛听像是译音,但却和外资毫无关系,只不过是水泥厂老板常宏的另一份产业,由他二十八岁的女婿张小君任经理经营着。除了水泥厂和“好的来”,常宏还有一份产业是“醉仙阁”饭庄,全县城生意最火的私营饭庄,由他年轻的第二任妻子和他女儿管理。
郑娟当了“好的来”的小姐以后,遂成本村父母和年龄相仿的小女子们羡煞的对象。“好的来”的小姐呀,穿歌舞厅发的红绸旗袍和高跟鞋,脸儿化妆得演员明星似的,笑盈盈迎来送往的,每月就挣三百五十元,多么福气的一份工作啊!村里背井离乡的强壮男人们,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儿,牛马似的,不是每月最多也就只能挣个五六百元吗?除去了饭费,兴许实际上拿到手里的钱还不如人家小郑娟多呢!
村人们对郑娟,推而论之对郑晌午两口子的羡慕,自然包含有嫉妒的成分。唉,唉,人比人,比死人啊!同是农民,谁家若生养了那么一个俊俏女儿,一家子的福哇。日子呼啦一下就会变得比别人家好,比别人家的生活水平高。郑娟的一些个小姐妹们,对她的嫉妒尤甚。进了县城里,当了“好的来”的小姐,那就意味着一个农家女的俊俏业已冲出了本村,得到了县城里人的公认了。“好的来”招聘小姐,对模样要求的标准可是不低呢。
郑娟喜欢自己被羡慕的感觉,对自己被嫉妒也满不在乎,甚而心理上很优越。被羡慕加被嫉妒的感觉,使她有硬性的理由认为,自己在是女人这方面,比同村的小姐妹们何止高出一个档次!
她有时也将歌舞厅发的红绸旗袍和高跟鞋穿回家,并且穿着在村里很招摇地走,故意走得一扭一扭的,故意很招摇。看见谁家的孩子,凑过去塞给一把糖。遇到哪一个小姐妹,赠一双丝袜、一支口红、一个美观的粉盒之类。那些东西对于她们,当然已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她们也清楚地知道,是郑娟在县城里的摊床上买的。但她既然愿给,自己又何必拒绝呢?好比五角的一元的钢镚儿,倘在地上,富人是不屑于弯腰捡拾的,而她们却一定是要停住脚步弯下腰去的。何况接受郑娟的给予,连弯下腰去都是不必的。她们嘴里说谢了的时候,由于嫉妒,心里把个洋洋得意的郑娟恨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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