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元神-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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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五体”,就是脉、筋、肉、皮、骨,五脏与五体相对应,是为“心主脉、肝主筋、脾主肉、肺主皮、肾主骨”。

    其中的“肉”指肌肉;“皮”指皮毛,包括体表皮肤层即其上的毛发。

    随着脏腑修行的进一步加深,与五脏相对应的五体自然也跟着发生变化,五脏被真气炼化,五体跟着被真气给炼化了。

    五体的炼化,不比于之前“气贯周身”时气脉的充盈带来的身子轻盈有力的感受,这一次,余文及感觉整个人都化开了一般,像婴儿一样柔软,身体没有一处不被炼化。

    内脏、经脉、血肉、骨骼、毛发等等,仿佛彼此间也失去了界限一般,都是“气”构成的了,气在体内如水底的暗流般翻腾,汹涌而又有序的高速运行着。

    气支撑起身体,支撑起一切。

    五脏支撑着五官、五体,为核心。

    就在这“寂兮恍兮”的神异感受中,后天建立起来的自我认知中的“我”逐渐退位,身体本能中,先天的“我”逐渐觉醒。

    于是心中现“神”,肺中现“魄”,肝中现“魂”,脾中现“意”,肾中现“志”。

    “神”“魄”“魂”“意”“志”,“五神”一一显化而出,而后合一——

    “神”“魄”“魂”“意”“志”仿佛被什么吸引一般,各自从脏中被艰难吸引而出,向着五脏的中间处合拢、融合而去。

    而伴随着这个过程的快速进行,体内无数早以沸腾汹涌的真气仿佛也跟着被拉扯着牵动、疯狂而急速的消耗着。

    等到所有的真气都消耗完了,等到丹田经脉和脏腑里都空空荡荡再无一丝真气,这个时候——

    “元神”,就这般成了!

    “五脏藏神”中,其中的“神”又称“主神明”或“主神志”,为生命活动之主宰,心也因此被称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魄”体现的是形体动作的反应能力。

    指与身俱来的、本能性的、较低级的神经精神活动,如新生儿啼哭、吮吸、非条件反射动作和四肢运动。

    以及耳听、目视、冷热痛痒等感觉。

    “魂”体现的是精神意识的感应能力。

    指一些非本能性的心理活动,如感情、情志、梦幻、想像等。

    “魂”乃“神”之变,是“神”所派生的。

    “意”体现的则是人的思想活动能力。

    “意”是精神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是指意识、回忆或未成定见的思维。

    “志”指意志和经验的存记,即“意之所存谓之志”。

    肾藏精与志,精能化髓,髓通于脑,脑为志所居,体现人的记忆能力。

    而“元神”是“五神”融合的产物,自然而然也就集合了“五神”所有的功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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