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谄媚的法家,跪舔的儒家-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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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下所跪何人,因何状告本官呐?”

    在古代,越靠近律法之人,越知道律法的本质。

    不过是废纸一张。

    需要的时候,拿出来针对你一下。

    不需要的时候,就收起来,对你来一句“老子就是王法”。

    律法就是如此具有观赏性以及可玩性。

    其实,律法如此二元与法家有着密切的关系。

    先秦时期的法家对君王的谄媚并不比后世儒家对皇帝的跪舔要差。

    法家所推崇的思想,可集中概括为“法”、“术”、“势”。

    所谓:商鞅变法,申不害用术,慎到重势。

    “法”,就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

    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

    “术”,就是君王操纵臣下的手段。

    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

    “势”,就是把朝廷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君王手里。

    使其变成恐吓的对象,以便压制臣下,所谓“势”即是威权。

    这便是法家最主要的三派思想。

    法术势三派各有侧重,而韩非子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从术和势两派不难看出,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帝王的权术和威势。

    这哪有一点法治的样子,根本就是人治。

    就算是商鞅,提出依法治国,也做不到君王与庶人一视同仁。

    同样是让君王超脱于律法之上。

    秦孝公之子嬴驷触犯律法,但因为其身份尊贵,就只处罚了其师嬴虔和公孙贾。

    至于说什么嬴驷流放,更是无稽之谈。

    律法之于君王,自然只是其统治的手段。

    商鞅能做到刑上大夫,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就算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概莫能外。

    韩非子同样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王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

    没错,臣下必须守法,而君王则只需要会权术。

    这也情有可原。

    毕竟,你向君王推行自己的学说,到最后律法还要凌驾在君王之上。

    那君王怎么可能会认同你的学说。

    所以,你只能谄媚。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儒家的先天优越性了。

    儒家本来就极讲究尊卑秩序、等级礼仪。

    孔子总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其中要复的“礼”就是指“周礼”。

    而周礼,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为代表的等级制度。

    非常符合统治阶层的需求。

    所以,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都对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学大家以礼相待。

    只可惜,战国时期,诸侯混战,这些理论于争霸无用。

    所以,儒家学说未能成为七国的座上宾。

    但和平时期,君王需要儒家的尊卑秩序,等级礼仪来维持统治。

    因此,儒学成为了后世千年封建王朝的官方正统学说。

    如今,赵高将“独尊儒术”改成“独尊法术”,一些思想自然也需要向儒家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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