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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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本官愿闻其详。县老爷道。

 年轻人道:只需这林远风,立下一张字据。

 字据,县老爷奇道,什么样的字据?

 字据上写,是这林远风试图勾引小翠姑娘,而我大伯与小翠姑娘乃是两情相悦。林远风求而不得,便将怨气撒在了我大伯头上。

 我一听这话,心中顿时火冒三丈,气得头皮发麻,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见我就要发作,那年轻人不慌不忙地续道:你先别急,听我讲完。刚才大人也说了,你林远风是个无业游民,日日混迹在各坊之间。说你勾搭一个乐伎,这事传出去,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但我家大伯却不然。他需要这张字据,去堵住悠悠众口。

 那也不能拿我去堵别人的嘴啊,我不要面子的啊?我急道,本来就是我与小翠认识在先,他横叉一杠子,结果还让我来写字据,替他正名?要不要我再写一封答谢的帖子,谢谢他送我一定绿帽子啊?我越想越气,几乎就要哭出来了,你们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但对方仍旧不急,缓缓道:眼下,事情就是如此,要么赔钱,要么写字据!

 此时,县老爷的一句话,让我终于意识到,他们可能早已达成了默契。他作势为难地说道:要不,林远风,你就写个字据吧。你今日稍微服个软,便可以替家里省下五十贯钱,五十贯呐!年轻人,先不说能帮家里赚多少钱,能替家里省下钱来,也是大功一件呀!

 此时,我的脑子已经在嗡嗡作响,周围的一切令我倍感压抑,我厌恶这里,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那我——

 恰在此时,一个声音从堂外传来:不能写!

 话音未落,两个男子推门而入,将两个试图阻拦的衙役也一并推了进来。

 来者何人?县令喝问道。

 而我则一眼认出了他们:你们怎么来了?

 一个脑袋周围留着一圈小辫子的年轻人,快步来到我跟前,将我扶了起来:我们收到消息,都没顾得上睡觉,就赶来了。此人正是我后来的好朋友萧门一。关于我与他认识的经过,后面我再细说。

 与萧门一一同进来的,则是我们几天前刚刚认识的一个人,名叫李三俊。这人胆识不俗,身手也极为了得。就在那天夜里,他甚至当着我们的面,亲手击杀了一个刺客。关于这件事的经过,我稍后也会一并说明。

 此时,县令再次质问:来者到底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否则,本官可要上手段了!

 然而,李三俊似乎全没将他放在眼里,只冷冷地说了句:我劝你不要做傻事!我的身份,稍后自会相告。随即,他看向我,那种字据不能写,否则后患无穷。

 见我一脸茫然,还没缓过劲来,他又补充道:你今天写下字据,看似省了五十贯钱。但岂知,将来不会有一日,他们再来找你麻烦,并且以这字据相要挟,逼你做一些你不想做的事?

 我顿时清醒过来,可不是么,老子早该想到的啊,这群老东西,还有这小东西!

 随后,我一看这架势,灵机一动,有意将火拱到县令身上,于是继续装傻充楞:县老爷也劝我写字据,说能替家里省钱是好事。他是父母官,总不能骗我呀。

 李三俊呵呵一笑,多半是看出了我的心思:这老官,平日里秉性不坏,但在你和这老乌龟之间,他肯定还是会帮老乌龟的。

 老乌龟三个字一出口,堂上顿时炸开了锅。这三个字,我也就是私底下说说而已,而他却直接当着人面,等于是指着鼻子开骂了呀。

 老头气得不行,一个劲地抹胸口。

 你骂谁呢?老乌龟的侄子怒道。

 李三俊看了对方一眼,呵斥道:看你像个读书人,且不与你计较。这里没你的事,滚一边去!随即,他看向县令:今天的事,我们可以赔钱,但字据是决不会写的。相反,他们收了钱之后,还要给我们写一个字据,证明这件事就此了结,今后两不相欠。

 这时,老乌龟终于缓过劲来,怒道:老夫不要钱了,老夫要告这小子,叫他坐牢,叫他坐牢!

 坐牢?李三俊笑了,你这老家伙,醒醒吧,一旦打起官司来,该坐牢的是你们!那乐伎昨晚在你家过的夜,你怎么解释?

 老乌龟哼了一声:老夫花钱请乐伎表演助兴,此事已向乐坊报备,有据可查,要什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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