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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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要一想到,当时班足埃蒙着脸,穿着女装端着蛋糕,对着最先进门的诺伦一脸娇羞的说:“亲爱的~欢迎回家,是想先吃蛋糕,还是先吃我~”

    班足埃还知道要蒙面,他当时还是要脸的,只不过没想到第一个走进来的会是诺伦。

    诺伦被他吓的眼镜都掉了,以为对方终于被虫子咬坏了脑袋。

    后进来的阿客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拿出相机,对着他俩疯狂拍照,渊跟在后面嘴角抽搐。

    离疯狂摇了摇头,想把这诡异的画面甩出去,后来班足埃觉得气氛不对,一把拽下面罩,他跟诺伦四目相对,差点干起来...

    当时所有人都还不太熟悉,能要点脸,但现在...不好说。

    他赶忙打字。

    [甜食是命]:渊在野外当野人,阿客溪还在上学,他们俩不会来,你...收敛着点,要是诺伦打你,这次可没人拦着。

    [虫]:我会怕他!

    离用手捏了捏鼻梁,神色无奈打字。

    [甜食是命]:你别忘了,你现在是个通缉犯!班足埃,你信不信你放出一只虫子出来溜达会,下一秒,一群猎人就会第一时间奔你而来。

    [虫]:一起宰了不就好了。

    [甜食是命]:(微笑)你是不是忘了诺伦也是猎人...

    [虫]:...

    [甜食是命]:把他宰了?

    [虫]:...

    “呵。”离一脸不屑,他就知道,别看班足埃每次见面都要揍诺伦,其实每次都在放水...海,当然诺伦也是。

    [甜食是命]:天空竞技场俩百四十层是阿客溪的地盘,我在哪里等你。

    [甜食是命]:实验结束后,肯戈斯会从一层慢慢爬上来。

    [甜食是命]:之后你可以跟肯戈斯战斗,是生是死我都不会管。

    [虫]:遵命!(猫猫敬礼)

    离放下手机,看着窗外的夜景发呆。

    肯戈斯一直沉默的站在他身后,对主人和他人探讨自己的生命,没有丝毫动容。

    离转头看向他的表情,突然有些不爽,他轻声威胁道:“肯戈斯,不害怕吗?你最信赖的主人,他想让你去死。”

    肯戈斯低头:“您的任何命令都是有意义的,我相信您。”

    离闻言不语,听着飞艇的轰轰声,寂静在此处蔓延开来。

    “是吗?”离垂眸,不带一丝感情,客观的讲道:“让我想想,你跟在我身边多少年了,肯戈斯。”

    肯戈斯:“三年,主人。”

    “啊~不知不觉就这么久了,养狗三年,如果是一般人,早就生出怜爱之心了,舍不得自己的狗狗去死,舍不得它去冒险,把它庇护在自己的羽翼下,渡过一生,多美啊~”

    离睁开右眼金色的瞳孔,眼眸里丝毫没有人类该有的感情,那是何等的混沌,肯戈斯感觉到渗入骨髓的寒冷,绝望,压抑的氛围在这座飞艇中蔓延。

    “肯戈斯,你想安稳的,渡过一辈子吗?”

    肯戈斯喉咙挤出沙哑的嗓音,他颤抖着嘴唇:“不...不想。”

    离鼓掌赞扬:“非常好,肯戈斯,但这可不是个好习惯,把自己的生命交付于别人手中,不害怕,不反抗,不过问,只等着对方降下审判,这是什么呢?”

    “害怕对方抛弃自己,于是,不过问任何事情,只无脑听命于对方,这样确实能获得对方信赖,但同时,你也失去了话语权,又因为全身信任着对方,所有不害怕,但我希望,能听见肯戈斯跟我说,你害怕,你不想死,你觉得我的决策是不对的,如果肯戈斯对我说,我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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