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下山摘桃-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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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庄文燕这个人有个特点,她愿意和谢欢根做那事,对于谢欢根的老婆,以及谢欢根和别的女人做那事,却没有什么醋意,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她也知道,这种男人,手里有俩钱,在公司里还有点权,偷腥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就像谢欢根公司里的那个漂亮的小秘书,对于庄文燕就一脸的醋意。虽然谢欢根和那个小女孩都没有表露过什么,庄文燕也没有发现过他们两个有什么不正常的勾当,但那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的嫉妒,就让庄文燕清清楚楚地知道,谢欢根和她有一腿。可能那个小女孩也没有发现庄文燕和谢欢根的偷情,但是凭直觉,就能知道,他们上过床。不然,她不可能会有那么大的醋意。

   谢欢根给庄文燕讲过他的老婆。

   谢欢根的这个老婆,也不是他的原配。谢欢根是北林土生土长的人,但不是城市人,而是郊区的农村人。他出生的那个时候,北林市还是个县级市,北林是地区行政公署的所在地。谢欢根所在的村子,叫回龙沟,属于北林市西郊乡。但他们村比西郊乡政府更靠近北林市。随着北林这个城市像个肿瘤似的不断膨胀,回龙沟村子里的耕地,就不断被蚕食,后来就慢慢地消失,回龙沟村,也成了城中村。村民们靠着村里卖地分到的补偿款,再加上从银行贷款,就把自己家的宅基地,全部用来盖房,然后把房子出租给外地进城做生意的农民,还有那些进城的打工者,当然还有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一般的家庭,房子都盖到三四层,最高的盖到了六层。出租房子的收入,都让他们吃喝不愁,甚至过上了小康生活。

   谢欢根的父母亲,文化程度都不高,好像母亲就没有上过学,他父亲上到小学四年级。两个人结婚以后,经常生气,不仅吵嘴,还动不动就打架。谢欢根的父亲,脾气极其暴躁,和老婆吵架打架以后,有时候,就捎带着,也把谢欢根暴揍一顿。小时候,谢欢根基本上都不敢在家。都是在村子里和小朋友玩,也只在吃饭、睡觉的时候才回家。即使这样,他也没有少挨他爹的打。

   在没有上学之前,谢欢根就喜欢打架。他从小个子就比同龄的小孩高,打架不吃亏。上学之后,还是整天和同学们打架斗殴,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别的小孩,十二三岁都小学毕业,上了初中,谢欢根留了好几次级,好不容易,十五岁,才小学毕业。在学校里,他的大个子,比同班同学高很多。初中上了一个学期,他就因为把一个同学打进了医院,而被学校开除。被学校开除,倒正中他的下怀。从上小学那天起,他都不喜欢学习,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老师。

   他爹看他被学校开除,也不怎么管他。在家里,他爹还是时不时地揍他。后来,他爹再一次暴揍他一顿之后,并把他赶出了家门。谢欢根就躲到网吧里打游戏。没日没夜,吃住都在网吧里。没有钱了,就去他原来的小学门口,去向那些小学生去要,有时候,也去街上偷,为此,他挨过好几次打。

   再后来,谢欢根的钱花完了,身无分文,被网吧的老板赶了出来。他只有流浪街头。他去饭店做过服务员,因为太懒,还没有眼色,被老板辞退。去建筑工地做过小工,干一阵子,又嫌活太累,领了工资,就炒了包工头的鱿鱼。没有工作没有钱的时候,他就在饭店门口捡别人的剩饭吃,经常被饭店的老板像赶流浪狗那样赶走。他睡过桥洞,睡过水泥管子,睡过公园的长椅,但早上六点,就会被公园的工作人员撵起来。

   再后来,谢欢根跟着他们村的几个大一点的孩子,开始帮着给人家看场子,收保护费。这个时候的谢欢根已经长成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小伙子,无论是看场子,还是收保护费,都能吓唬住人。谢欢根还有个特点,就是听话,老大让他干啥他干啥,干得还很不错。时间一久,谢欢根就成为了老大信任的人。几年之后,老大成立了讨债公司,还有拆迁队,谢欢根也慢慢地混成了小头头。

   这个时候,老大的外甥女,钟金晨看上了谢欢根。谢欢根也喜欢钟金晨,就这样,两个人就谈起了恋爱。钟金晨和谢欢根一样,也是西郊乡的人,现在也是城中村的人。他们这种城中村的人,都不用工作,整天就是吃喝玩乐。钟金晨最大的爱好是打麻将。打起来麻将,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对此,谢欢根也不反对。人,总得有点事干,不然,那么多的时间,怎么打发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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