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的同志站在前面,首先讲解了现场勘测的情况和肇事卡车的情况,卡车车主联系上以后得知卡车于本月五天前,在车主家的村路上停车地方丢失,当天已经报案找了几天没有下落,当地的交管部门和公安都有备案记录,也有村民联名的人证。从这点上分析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不是简单地交通事故,应该是一起有预谋、的利用交通工具制造的恶性袭警案件。
技术科科长魏徵来到前面接着说道:“我首先不同意交警大队的结论,补充一下现场收集的物证所检验的结果:首先从大卡车谈起,我们对卡车上所有留下的物证进行了检验发现,肇事司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毛发等物证,说明肇事司机在肇事前后做了精心地准备,所以现场没能提取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从这点上我们的结论和交警是相同的。”
吴局听到这问魏徵:“除此以外,真的就没有别的发现?”
“吴局,在卡车上没有任何发现,提取的毛发是原车主的。肇事司机下车前用抹布将所有他碰过的地方都搽拭了,现场水沟里遗留的抹布可以说明这一点。但我们对死者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除了对死亡的时间和死亡的因素以外,我们也对其全身进行了检验,发现死者孟德兴在临死前不长的时间内曾经有过性行为,我们在他的下体提取的分泌物和毛发为同一女性。而且,这个人不是他老婆,来至第三人,我们认为孟的死不能说是袭警导致的死亡,很可能有其他因素。”
刑侦科长王亮站起来说:“我们走访了很多单位和学校,也调取了孟的通话记录,发现案发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下午3.22分的来电,核实来电的电话是一个小卖店的公用电话,通话时长25秒。询问了小卖店的店主,她说当天她没在家孩子生病去县里给孩子看病,是她的娘家妈帮她看店,娘家妈是脑血栓后遗症根本想不起来那个时间段谁打的电话。最后,一位见到孟的是鸿运店的店主,他说下午3点钟以后接一个电话开车走了,具体到什么地方不清楚。从这两点上我们可以断定小卖店打电话这个人是关键人物,现在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另外一点也可以证明打电话的人至关重要,走访中发现孟的小车在下午五点半以后,一直停在离打电话的小卖店直线距离300米的小学校旁边,大概当天晚上11点左右离开,这个情况是在学校打更的提供的,因该很准确没有任何问题。为此,我们安排了警力围绕着小卖店周围进行了逐户的排查,也曾了解到孟到过这个地方玩过麻将,通过对麻将姐的了解得知孟和一个叫小华的女子有过单独的接触,小华家也离小卖店不远只隔一条街道。排查人员到小华家去了解情况,家中无人大门紧锁没办法也就回来了。”
吴林局长听到这马上问:“没派人进院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没有。”
吴林局长生气地说:“你们还是搞刑侦的,这么重要的线索为什么不进院看个究竟。走,在这能分析出什么?赶紧到小华家查看究竟。”说着起身离开了会议室。
吴林局长一行人分作三辆警车向烟台镇驶去。
警车很快地到了小华家,她离镇上有五公里的路程,归烟台镇的另外的一个街道办事处管理,这个地方叫繁盛。主要是市煤矿和热电厂的职工宿舍,也有一些是原有的村民的宅,分散在这个街道的两头。小华家就住在这些民宅的西头,吴林带着刑侦人员来到门前一看,大门还是紧锁,院子里空荡荡、房门没有上锁,他们使劲地叫门始终无人应答。吴林局长命令身旁的警察跳进去,那名警察敏捷地跳进院子,来到门前一看惊呆了。马上跑到大门前对吴林局长说:“屋里的人好像已经死了。”
吴林让警查撬开锁头打开大门,一行人来到院里,透过房门的玻璃看见一个女人仰面躺在地上,上衣滑落在身上盖住一半下体,旁边放着一把用衣服缠绕着的锤子,吴林局长退了一步对身旁一位警察说道:“把门打开。”
站在前面的一名警察往后退了两步向前一冲直接把门撞开,另一位警察拿出照相机只见闪光灯一阵猛闪,他一下躲到旁边,技术科的同志马上小心翼翼地检查所有的物品,再用粉笔画出物品的形状后遍上号码装入塑料袋中,他们非常仔细,很怕疏漏一个小小的细节。经过认真仔细地勘察初步断定:死者为女性,中等身材30岁左右,用钝器裹布敲击头部当场死亡。死亡时间大概在3天以上,死前有性行为取出部分精液和分泌物,炕上的褥单上留有分泌物的痕迹,也找到不少的毛发,证明死者在临死前有着愉悦的性行为。从屋里的桌子上摆放的食物上看,当天晚上死者和另外一个男人共同进的晚餐,也饮了酒,在酒杯上取下了两个人的指纹。地面上留有几个人的脚印,有一个脚印还穿的是警用皮鞋,这个脚印同时也出现在西屋和西屋的窗户内外的墙边,部分脚印还曾经走到房子的前面。虽然那天夜里下了很大的雨,但从残留的不规则的脚印中可以看出是同一个人的脚印。房间里物品摆放整齐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炕柜的抽屉中有五千块钱,说明不是入室盗窃杀人。有一点他们不知道是什么?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形态的痕迹,就是在西屋和中间的房间都留下了很模糊的团状痕迹,有的压在原有的脚印上。另外,西屋的窗户是虚掩着,没有用插销插上,说明凶手可能是从这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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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科长魏徵来到前面接着说道:“我首先不同意交警大队的结论,补充一下现场收集的物证所检验的结果:首先从大卡车谈起,我们对卡车上所有留下的物证进行了检验发现,肇事司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毛发等物证,说明肇事司机在肇事前后做了精心地准备,所以现场没能提取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从这点上我们的结论和交警是相同的。”
吴局听到这问魏徵:“除此以外,真的就没有别的发现?”
“吴局,在卡车上没有任何发现,提取的毛发是原车主的。肇事司机下车前用抹布将所有他碰过的地方都搽拭了,现场水沟里遗留的抹布可以说明这一点。但我们对死者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除了对死亡的时间和死亡的因素以外,我们也对其全身进行了检验,发现死者孟德兴在临死前不长的时间内曾经有过性行为,我们在他的下体提取的分泌物和毛发为同一女性。而且,这个人不是他老婆,来至第三人,我们认为孟的死不能说是袭警导致的死亡,很可能有其他因素。”
刑侦科长王亮站起来说:“我们走访了很多单位和学校,也调取了孟的通话记录,发现案发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下午3.22分的来电,核实来电的电话是一个小卖店的公用电话,通话时长25秒。询问了小卖店的店主,她说当天她没在家孩子生病去县里给孩子看病,是她的娘家妈帮她看店,娘家妈是脑血栓后遗症根本想不起来那个时间段谁打的电话。最后,一位见到孟的是鸿运店的店主,他说下午3点钟以后接一个电话开车走了,具体到什么地方不清楚。从这两点上我们可以断定小卖店打电话这个人是关键人物,现在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另外一点也可以证明打电话的人至关重要,走访中发现孟的小车在下午五点半以后,一直停在离打电话的小卖店直线距离300米的小学校旁边,大概当天晚上11点左右离开,这个情况是在学校打更的提供的,因该很准确没有任何问题。为此,我们安排了警力围绕着小卖店周围进行了逐户的排查,也曾了解到孟到过这个地方玩过麻将,通过对麻将姐的了解得知孟和一个叫小华的女子有过单独的接触,小华家也离小卖店不远只隔一条街道。排查人员到小华家去了解情况,家中无人大门紧锁没办法也就回来了。”
吴林局长听到这马上问:“没派人进院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没有。”
吴林局长生气地说:“你们还是搞刑侦的,这么重要的线索为什么不进院看个究竟。走,在这能分析出什么?赶紧到小华家查看究竟。”说着起身离开了会议室。
吴林局长一行人分作三辆警车向烟台镇驶去。
警车很快地到了小华家,她离镇上有五公里的路程,归烟台镇的另外的一个街道办事处管理,这个地方叫繁盛。主要是市煤矿和热电厂的职工宿舍,也有一些是原有的村民的宅,分散在这个街道的两头。小华家就住在这些民宅的西头,吴林带着刑侦人员来到门前一看,大门还是紧锁,院子里空荡荡、房门没有上锁,他们使劲地叫门始终无人应答。吴林局长命令身旁的警察跳进去,那名警察敏捷地跳进院子,来到门前一看惊呆了。马上跑到大门前对吴林局长说:“屋里的人好像已经死了。”
吴林让警查撬开锁头打开大门,一行人来到院里,透过房门的玻璃看见一个女人仰面躺在地上,上衣滑落在身上盖住一半下体,旁边放着一把用衣服缠绕着的锤子,吴林局长退了一步对身旁一位警察说道:“把门打开。”
站在前面的一名警察往后退了两步向前一冲直接把门撞开,另一位警察拿出照相机只见闪光灯一阵猛闪,他一下躲到旁边,技术科的同志马上小心翼翼地检查所有的物品,再用粉笔画出物品的形状后遍上号码装入塑料袋中,他们非常仔细,很怕疏漏一个小小的细节。经过认真仔细地勘察初步断定:死者为女性,中等身材30岁左右,用钝器裹布敲击头部当场死亡。死亡时间大概在3天以上,死前有性行为取出部分精液和分泌物,炕上的褥单上留有分泌物的痕迹,也找到不少的毛发,证明死者在临死前有着愉悦的性行为。从屋里的桌子上摆放的食物上看,当天晚上死者和另外一个男人共同进的晚餐,也饮了酒,在酒杯上取下了两个人的指纹。地面上留有几个人的脚印,有一个脚印还穿的是警用皮鞋,这个脚印同时也出现在西屋和西屋的窗户内外的墙边,部分脚印还曾经走到房子的前面。虽然那天夜里下了很大的雨,但从残留的不规则的脚印中可以看出是同一个人的脚印。房间里物品摆放整齐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炕柜的抽屉中有五千块钱,说明不是入室盗窃杀人。有一点他们不知道是什么?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形态的痕迹,就是在西屋和中间的房间都留下了很模糊的团状痕迹,有的压在原有的脚印上。另外,西屋的窗户是虚掩着,没有用插销插上,说明凶手可能是从这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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