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宅基地纠纷-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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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头眯起眼睛来道:“陈林,你当我是透明的?凭什么是你们去确权,而不是我去确权?”

    陈林根本就不怕狗头,用手指虚点了他两下,说道:“狗头,你要跟我讲道理是吧,我就跟你说明白,国土资源部出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连续使用其他农民所有的土地满二十年的,就是在没有确切证明的情况下,都可视为现使用者所有,懂吗?那块地上建了我们家的祖屋多少年了?全村的人都可以做证明,我们只需找三两个比较老的老人家跟我们去村委做个笔录,再让村支书登记,确权就下来了,根本就没你的事!”

    狗头虽然没文化,但也因为这事特地去查过相关土地管理法律,这点他是知道的。他嘿的一笑道:“笔录?有我在,他们敢帮你录吗?还有,那些老不死都老懵懂了,你怎么知道他们再过一天会不会突然记起,在那祖屋住了超过二十年的是我家族的人,而不是你家族的人?再说了,你敢肯定村支书会帮你们确权?”

    狗头这是赤果果的威胁!

    对于农村土地的问题,现行法律其实也有点纠结在里面,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分地是具有福利性的,农民获取的途径是向村委会申请,是无偿的。按照这个道理,当土地的使用人死亡时,则村委会有权利收回该土地,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土地上有地上物,则根据《婚姻家庭继承法》,由死者的近亲进行继承程序。可是这么一来就会出现奇怪的问题:土地属于集体而土地上的地上物则属于个人。这本身就很矛盾。

    再说到土地确权,按照陈林刚才说的,其实这很大程度上都是村里的人说了算,村支书说了算,这跟刑事犯罪需要的严谨判决不一样,人为因素太大了,不见得能“证据确凿”。要是土地纠纷两边中的其中一边势力滔天,那基本就没另一边的人的事了!哪怕那块土地原本不属于势力大的一方!

    在华夏现阶段,农村土地纠纷实在是太普遍,很多时候,真正解决问题的并不是法律,而往往是拳头!

    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君不见农村宅基地纠纷,直接去找法院,法院根本不受理(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ZF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ZF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真正由法院解决的占比很少),新闻上也动不动报道哪条村因为宅基地纠纷出现暴力甚至是红了眼把人杀了的事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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