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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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年旧事,犹在眼前。

        “你这小怪物,为什么还不死!”

        凄厉的呼号,有时会响起在他耳边。闭上眼,便能看见那愤怒到扭曲的面容,记忆中的那个女人,高高地举起了烛台,那烧得滚烫的蜡烛,以及燃烧的烛火、滴落的蜡油,皆毫不留情地刺向他的皮肉,烧出焦糊的气味。

        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予玺是半妖。他的父亲不知是哪里的妖灵恶兽,强占了他身为凡人的母亲,以至于生下他这么个不人不妖的畸形。在他的记忆之中,母亲看他的眼神,永远是充满了赤裸裸的厌恶,充满了深不见底的憎恨。

        那个不知名的妖魔,毁去了母亲的清白,毁掉了她本该幸福美满的一声。而予玺的存在,就像是一根戳进了母亲心头的尖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曾经遭受过的耻辱。她成为了父老乡亲们口中的笑柄,不敢走出家门一步,她成日闷在家中,每每怒上心头,便抓住予玺一顿毒打。

        可日子还得过,人要吃要喝,母亲可以避不见人,他却不行。予玺已经记不清,从何时起,他变成了家里抛头露面的那一位。为了生计,他不得不走上街头,捡些剩菜烂叶,拾些碎布破衣,带回家烧烧煮煮,缝缝补补。

        “快看快看,是那个四只手的小怪物!”

        “你说我砍掉他一只手,他会不会再长出一根来?”

        纵使予玺用黑布裹起了自己的肩背,也总会有好事者将它扯去,然后对着他那不该有的双手指指点点,发出各样的声音。

        有惊恐的尖叫,有冰冷的嘲笑,有愤怒的咆哮。“怪物”和“畸胎”已经是最柔和的说法,还有人说他是鬼怪,是老天降祸于世的象征,见到他的人,都会遭遇不幸。

        于是,他被人套了布袋,拖进暗巷里一顿猛揍,而他连施暴者是谁都没有看见。

        当他好不容易从布袋里爬出,暗巷里早已空无一人。当年尚不满十岁的予玺,只能拖着被打断的腿,被拧脱臼的胳膊,还有满身屈辱的尿液,跌跌撞撞地爬回了家。

        望着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他,那一晚,母亲没有毒打他。她甚至没有嫌弃肮脏的他,母亲伸出手,抚上他那折断的手骨,轻轻说了两个字:

        “别怕。”

        就在那一夜,母亲用烛火点燃了家里的被褥,烧着了桌椅板凳。顷刻之间,那个破败的、邋遢的家,那个他仅剩的归宿,就这样化为了一片火海。

        那一刹,予玺只觉天地无光,万物皆消散,浑浑噩噩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逃出火海的。或许是求生的本能,让那个年幼的孩童,爬出了死亡的门扉,一路逃向郊外山林。

        在那之后,他便藏身于山林洞府之中,孤身修行了十载。

        这十年间,他没出过一次山,没与人说过一句话。若是寻常人,早已被逼得疯了,可予玺却是甘之如饴。孑然一身,形影相吊,这无边孤寂,对于他来说,已是最好的归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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