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临来到林家北府给林今歌当哥哥的事情自然顺着风,传的很远,最先得到消息赶到现场的,向来都是消息最为灵通的颜氏。
就在王启临在林家住的第三天,颜氏不请自来。
王启临被请到了林家北府的正堂,颜氏端坐上首,一脸好奇的看着面前的男孩子。
“我听人说,你来林府给林今歌当哥哥,是因为你喜欢林今歌?”颜氏显然实在质问。
“回夫人的话。的确是这样的。”王启临很恭敬的回答。
“你喜欢林今歌,那么你哥哥,喜欢谁呢?”颜氏轻描淡写的问着。
“哥哥的心意我哪里知道,不过,几日之后父母在侯府宴请诸位,到时候,二伯母亲自问一问不就知道了吗?”王启临当然听得懂颜氏想要问的是什么,但是这个问题绝对不能由他来回答,不过,颜氏竟然会向他来询问这个问题,至少说明了林娇鸽的确很是喜欢自己的哥哥,而且颜氏是支持她的。王启临面上丝毫不露,心里却狠狠的替自己的哥哥捏了一把汗。
第四日下午,王启临启程回到了王家侯府,明日就要到书院念书,今日他再不愿意,他也得离开。
经过了几日的相处,林今歌已经开始习惯有这样一个哥哥,所以当王启临打算离开的时候,林今歌的眼睛红了,她有些伤感,尽管她知道王启临日后可能还会来,但是,她控制不住她自己,她讨厌离别,讨厌思念而不得见的心酸。
刚开始,林今歌根本没有办法将这样以为尊贵的的客人和哥哥这个称呼联系到一起,可是,随着王启临不停歇的陪伴,年幼的今歌慢慢的愿意接受他。在今歌看来,王启临和林牧也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哥哥身型瘦高,行动异常灵活,脑子里全是稀奇古怪的鬼点子,眼睛一转就能说出来好多。可是王启临不一样,他身形高壮结实,挺拔轩昂,他不喜欢飞檐走壁,但是他会时时刻刻的跟在今歌的身后,他没有林牧也那样的底层生活经历,从来不会烧水,更别说做饭,可是他愿意尝试,尽管尝试的结果并不容乐观;林牧也向来隐忍,可是心里有数,可是王启临不一样,他说话更加的直接,没有太多的顾忌,比方说,他逢人都能好不迟疑的表达自己喜欢今歌,这一点,林牧也做不到。尽管两个人都是满腹经纶,但是林今歌始终感觉王启临更加的儒雅温润。在今歌看来,王启临是一个不一样的哥哥,一个感觉不一样的哥哥。
在这四天的时间内,林今歌带着王启临跑遍了整个雾山,在厚厚的落叶层中翻找着蘑菇,林今歌手把手的教导王启临辨别什么样的蘑菇有毒,什么样的蘑菇可以吃。他们二人每天都会站在山顶的凉亭里把林家北府看个仔仔细细。
王启临会和她们一同在秀香院中吃饭,他一直跟在今歌身后,跟着她在小厨房里烧水,煮汤,陪着她在秀香院的小院子里的木桌上喝茶吃点心。他会看着林今歌午睡,为她打扇子。待她醒来,他会坐在书桌边上和她一同看书写字,每当他写的字远远把林今歌的比下去时,他便得意的不得了。
王启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豪门贵族公子哥儿,从小在侯府中长大,算得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自己也有妹妹,可是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他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强大的耐心。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妹妹长得的好看,从来没有过牵肠挂肚,把一个人牢牢装在心里的感觉。
当王启临坐在回侯府的马车上时,他已经开始想念林今歌了。林今歌的眼睛是那样的明亮,明亮的可以照亮整个世界;她的小酒窝好似生了灵魂,一颦一笑都是不一样的清澈;她的声音是别样的甜美,久久缠绕的脑海深处。王启临知道,林今歌并不是所谓最好看的女孩子,他见过很多比她更加美艳的女子,但是,他就是喜欢她,是很纯粹的喜欢。因为喜欢,他可以成为他的哥哥;因为喜欢,他愿意每天都看见她;因为喜欢,年仅十岁的王启临开始希望,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可以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林今歌的欢声笑语,对王启临而言,他的这个想法是这般的单纯,单纯的就像喜欢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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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王启临在林家住的第三天,颜氏不请自来。
王启临被请到了林家北府的正堂,颜氏端坐上首,一脸好奇的看着面前的男孩子。
“我听人说,你来林府给林今歌当哥哥,是因为你喜欢林今歌?”颜氏显然实在质问。
“回夫人的话。的确是这样的。”王启临很恭敬的回答。
“你喜欢林今歌,那么你哥哥,喜欢谁呢?”颜氏轻描淡写的问着。
“哥哥的心意我哪里知道,不过,几日之后父母在侯府宴请诸位,到时候,二伯母亲自问一问不就知道了吗?”王启临当然听得懂颜氏想要问的是什么,但是这个问题绝对不能由他来回答,不过,颜氏竟然会向他来询问这个问题,至少说明了林娇鸽的确很是喜欢自己的哥哥,而且颜氏是支持她的。王启临面上丝毫不露,心里却狠狠的替自己的哥哥捏了一把汗。
第四日下午,王启临启程回到了王家侯府,明日就要到书院念书,今日他再不愿意,他也得离开。
经过了几日的相处,林今歌已经开始习惯有这样一个哥哥,所以当王启临打算离开的时候,林今歌的眼睛红了,她有些伤感,尽管她知道王启临日后可能还会来,但是,她控制不住她自己,她讨厌离别,讨厌思念而不得见的心酸。
刚开始,林今歌根本没有办法将这样以为尊贵的的客人和哥哥这个称呼联系到一起,可是,随着王启临不停歇的陪伴,年幼的今歌慢慢的愿意接受他。在今歌看来,王启临和林牧也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哥哥身型瘦高,行动异常灵活,脑子里全是稀奇古怪的鬼点子,眼睛一转就能说出来好多。可是王启临不一样,他身形高壮结实,挺拔轩昂,他不喜欢飞檐走壁,但是他会时时刻刻的跟在今歌的身后,他没有林牧也那样的底层生活经历,从来不会烧水,更别说做饭,可是他愿意尝试,尽管尝试的结果并不容乐观;林牧也向来隐忍,可是心里有数,可是王启临不一样,他说话更加的直接,没有太多的顾忌,比方说,他逢人都能好不迟疑的表达自己喜欢今歌,这一点,林牧也做不到。尽管两个人都是满腹经纶,但是林今歌始终感觉王启临更加的儒雅温润。在今歌看来,王启临是一个不一样的哥哥,一个感觉不一样的哥哥。
在这四天的时间内,林今歌带着王启临跑遍了整个雾山,在厚厚的落叶层中翻找着蘑菇,林今歌手把手的教导王启临辨别什么样的蘑菇有毒,什么样的蘑菇可以吃。他们二人每天都会站在山顶的凉亭里把林家北府看个仔仔细细。
王启临会和她们一同在秀香院中吃饭,他一直跟在今歌身后,跟着她在小厨房里烧水,煮汤,陪着她在秀香院的小院子里的木桌上喝茶吃点心。他会看着林今歌午睡,为她打扇子。待她醒来,他会坐在书桌边上和她一同看书写字,每当他写的字远远把林今歌的比下去时,他便得意的不得了。
王启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豪门贵族公子哥儿,从小在侯府中长大,算得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自己也有妹妹,可是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他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强大的耐心。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妹妹长得的好看,从来没有过牵肠挂肚,把一个人牢牢装在心里的感觉。
当王启临坐在回侯府的马车上时,他已经开始想念林今歌了。林今歌的眼睛是那样的明亮,明亮的可以照亮整个世界;她的小酒窝好似生了灵魂,一颦一笑都是不一样的清澈;她的声音是别样的甜美,久久缠绕的脑海深处。王启临知道,林今歌并不是所谓最好看的女孩子,他见过很多比她更加美艳的女子,但是,他就是喜欢她,是很纯粹的喜欢。因为喜欢,他可以成为他的哥哥;因为喜欢,他愿意每天都看见她;因为喜欢,年仅十岁的王启临开始希望,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可以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林今歌的欢声笑语,对王启临而言,他的这个想法是这般的单纯,单纯的就像喜欢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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