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来,陪在今歌身边的是秋雁,年长几岁的秋雁在秀姨娘看来自然是最为稳妥不过的。可是,今歌并不喜欢这样的应酬,她还有事情要做,这样的无聊活动会耽误她的时间,正是因为这样的小心思,在前往雾山的一路上,她都没有提起丝毫的精神,这让她的小脸蛋多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愁闷,显得没有往日那般玲珑可爱。
和林今歌的郁闷不同,林娇鸽和林言兮简直就好似离开笼子的百灵鸟,欢快俏丽,眼底眉梢间有说不完的情意。
“虽然我们家的雾山没有多高,但是爬到雾山山顶上,可以俯瞰整个林家北府。王公子,你看,站在雾山山顶,就能看清这个荷花池的全貌。虽然荷花还没有开全,但是这样的美景放眼整个京城恐怕也只有雾山才能看见。”林言兮一副小主人的架势向王启航介绍着雾山的美景,她今天穿了一身淡粉色的襦裙,裁剪的极是凸显腰身,简单规整的云髻上插着一支鎏金嵌红宝石的步摇,恰到好处的诠释了林言兮近乎于完美的容貌,不仅如此,还恰到好处的增添了一丝丝的女人味,浅淡的脂粉,润泽健康的唇色,加上灵动的眸子,活泼而且俏丽,看的王启航简直如痴如醉。
王启航虽然很是收敛,但是他的表情就算是傻子也都能看的懂,这让站在一旁的林娇鸽小姐很是不高兴,她很不客气的瞪了林言兮一眼,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一个庶女还在这里卖弄风骚,没得让人看我们林家的笑话!”林娇鸽说完,立马看向了王启航,“王公子,前几日刚下过雨,山路难行,依我看,不如还是听戏吧,南府里有上好的戏班子,您想听什么都是有的,没得跑到这个荒郊野岭来做什么?”
林娇鸽今天穿了一件价值千金的新衣服,加上头面首饰,从头到脚的总价值简直可以轻而易举在京城中买下一个小院子,她从小就很讨厌泥土,她向来认为泥土是低贱的代名词,只有低贱的人才会去靠近泥土,在她看来,王家的公子自然应该有着和她一样的想法,在京城中,最适合豪门贵族的消遣方式便是听戏,戏班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她坚信,王启航一定不会拒绝自己的邀请,毕竟王启航可是嫡子,高贵的嫡子怎么会喜欢和卑贱的庶女一起爬山呢,这简直太可笑了。
“听戏?”王启航的脸上划过一丝的诧异,“我向来不喜欢听戏,咿咿呀呀的,我也没有耐心去听,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不过,还是挺适合女孩子的,今天的日头大,如果妹妹累了,回去歇着便是,不用一直陪我的。”
王启航倒是一个直性子,拒绝佳人的邀请也能这样的直来直去,丝毫也不考虑对方的感受,真不知道这是真傻还是故意为之的。
“哦,呵呵,我当然不累,只是怕公子你累着,这雾山我也是上去过的,很是有些艰难的。”被人直接拒绝,这让向来极度好面子的林娇鸽小姐尴尬到了极点,她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无比的僵硬,当真是险些把一脸的白粉卡在了眼角眉梢处。
“哪有那么夸张!”一直跟在众人身后的林今歌小朋友看不下去了,她算不上喜欢林言兮,但是她更加的不喜欢林娇鸽,她很记仇的,她虽然年纪小,但是绝对不傻,“石板路一直铺到了山顶,如果不进树林的话,半刻钟就可以走到山顶,娇鸽姐姐你当真上去过吗?”
“当真如此吗?”王启航不等林娇鸽解释一句,立刻兴致勃勃的朝前方冲了过去,“来到雾山哪有不进树林的,我今天好不容易来了,一定都得好好的看看!”
林娇鸽的鼻子险些气歪,当真是越来越讨厌林今歌了,恶毒的目光从她的眼中透出,阴测测的落在了林今歌的身上,可是林今歌似乎无所谓,回赠了一个甜甜的笑容,一本正经的说道:“娇鸽姐姐不常来北府,还是跟紧些,这些石阶上有些地方可能有苔藓,踩上去容易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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