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又臭又长,建议别看-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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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教以中国封建伦理“三纲”“五常”为中心,吸取佛、道的宗教思想和修养方法,提倡“存天理,去人欲”,使宗教社会化;把俗人变成僧侣,使宗教生活、僧侣主义、禁欲主义、蒙昧主义、偶像崇拜渗透到每一个家庭。——《宗教辞典》

    儒教到底是具有宗教色彩的思想学派,还是世俗意义上的特殊宗教,难下定论。但不管怎样,儒学的观念主张,早已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土壤中,世代炎黄子孙无不深受熏陶和影响。以此说来,儒家究竟是“学”还是“教”,似乎已不重要了。

    周礼——儒学的先声

    提起儒教,人们便会想到孔子,但实际上,“周公制礼”才是儒学的先声。周公姬旦,儒教之“元圣”,孔子之偶像。孔子晚年曾叹道:“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周公对孔子的影响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他当摄政王。后来,他平定了“三监”叛乱,使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之后,他便在夏礼和商礼的基础上,以“亲亲”和“尊尊”为指导思想,综合本族的风俗习惯,制礼作乐,建立了一整套典章制度,史称“周公制礼”。

    周公吐哺

    周公曾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沐浴未毕,用餐未完,便迫不及待地去接待贤士,可谓求贤若渴。所以,曹操才叹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周公制礼,内容广泛,大到国家政治制度,如宗法制、分封制和国家重大活动的礼仪制度;小到个人日常行为规范,如婚礼、丧礼、成人礼、祭祀等,无所不包。

    根据周礼,周王为天下共主,称天子,为大宗,其叔伯、兄弟则为小宗,此为“宗法制”。天子之下为诸侯,诸侯又分爵、分等,此为分封制。宗法制和分封制结合,组成一套系统、严格的礼仪制度。

    另外,商周两代非常重视祭祀与征伐,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祭祀有隆重的仪式,出征、会盟、饮宴、婚嫁、丧葬等,都有不同的仪式或乐舞。

    总之,周朝执政者试图使周朝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人们生活及思想,都符合礼的要求,做事以礼为准则。

    此后两千多年,虽朝代屡更,但西周时所确定的各种礼制多得以传承。如办丧事时禁止谈笑,邻居有丧事时不许在街巷唱歌,听音乐的时候不要唉声叹气等。其婚姻制度中的“六礼”和“七出三不去”,更是中国聘娶婚的源头,影响至今。

    “六礼”和“七出三不去”

    六礼,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条件。即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六大程序来完成。

    七出是解除婚姻的具体条件。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妒忌,七是恶疾。

    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一是有所取无所归,即妻子家族散亡的不可休。二是与更三年丧,即曾为公婆服丧三年的不能休。三是前贫贱后富贵,即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的不可休。

    古时决定婚姻的缔结与解除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才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才会有《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陆游的妻子唐婉的离婚悲剧。

    周公不仅以自身的品格和能力为儒家提供了理想的人格典范,而且他所制的“周礼”也为儒教文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可以说,儒教的源头就在周公。西周初年的礼乐制度和典籍文物资料,多保存在《周礼》和《尚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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