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殿州惊涛 296、知府夫人和县令夫人打起来了-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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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氏瞟了一眼袁娇,意味深长地道:“这里面却有个故事不为人知!那男人因为蒙受不白之冤,跑出去躲难去了。谁知他娘子下贱,守不住身子,扔下儿子给婆婆,转头改嫁给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又生了一个儿子。原来的儿子,因为跟着祖母,没钱吃饭,没钱看病,都要病饿而死了。他男人如今事情完结,回来寻妻,不料娘子已经改嫁,儿子病饿垂危!这男人可不得要找她娘子扯皮!”

    江氏大惊:“难道他们还没有正式和离,或者休妻,这女人却是生妻再嫁不成?”

    “正是生妻再嫁!”黄氏得意地道,“生妻敢再嫁,那男人竟然敢娶!所以我说既是笑话,也是丑闻!”

    满座的人都目瞪口呆!

    所谓生妻,主要有几种意思。

    第一种,泛指年轻的妻子,出自《文选·李陵<答苏武书>》:“老母终堂,生妻去帷。”

    第二种是指寡妇。古时候,女人的地位低下,相当于男人的附属品,非常讲究忠贞,就算家里的男人死了,成了寡妇,也不能改嫁,要一辈子守寡。

    第三种是弃妇。女人有口舌、偷盗、嫉妒、嫉恶如仇、淫荡、不孕、不事姑舅这七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男人都不娶;若结婚过后才发现女人有以上问题,男人可以休妻。被休的妻子回到娘家后是没有男人愿意娶的,要是娶了,就会在亲戚、邻居面前抬不起头。

    弃妇相比寡妇,更难让人接受。所以,在古代,弃妇是最悲惨的,她们被休之后,往往连娘家也回不去了,因为,这太让父母兄弟难堪。为了生存,有些人从此遁入空门,在青灯黄卷中惨度余生;更有节烈者寻死,一了百了。

    还有第四种更为特殊的情况就是,那些丈夫还尚在人世,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却不能再与丈夫生活在一起的活寡妇。

    在古代,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和离与休书的方式进行。但是生妻与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出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妻子并没有与丈夫解除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倘若女子被夫家休掉或者夫妻二人和平分开,那这些女子回到娘家后还是有机会再嫁他人,这在古代也是允许的。

    然而,生妻却远没有那么幸运,在法律层面她们依旧是他人的妻子和媳妇。生妻的社会地位甚至低于寡妇。

    古代有“宁可穷困死,也不娶生妻”的说法。其实男子不娶生妻也有其他原因。历史上经常会有因丈夫出征打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未曾归家的情况发生。这时妻子误认为,丈夫已经战死沙场,便改嫁他人,等到某一天,她出征的丈夫突然回家。生妻与两名男子都有婚姻关系,两个家庭就会产生许多矛盾。

    比如《红楼梦》中就有这样一位人物形象,她就是典型的生妻的代表,那就是薛宝钗。

    薛宝钗是文学史上有极高的文学地位的人物形象,她与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形成了反差强烈的性格。

    为了让贾宝玉和薛宝钗顺利成婚,王熙凤用了偷梁换柱这一毒计,哄骗宝玉和薛宝钗拜堂成亲,也害得林黛玉焚稿断情,香消玉殒。

    这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注定不能长久,在贾府日落西山之前,二人还能相敬如宾。但是当贾府被朝廷抄家,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便义无反顾地选择皈依佛门。

    而贾宝玉选择出家做和尚之前,他并未与薛宝钗解除夫妻关系,所以薛宝钗还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这样一位才华卓绝的女子,谁也没有料到会成为生妻,她的下半生将不能改嫁,独自一人度过漫长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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