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拿出证据?【第三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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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那名外国人的口中,自己也成了受害者。

    并且要求他们要严惩卖给他玉玺的人,即庞若雨。

    正是因为如此,这件事情才由监察科出马。

    只不过,庞若雨虽然抓了回来,但对方死咬牙,不承认玉玺是自己卖给对方的。

    可随后他的人却找出证据,那玉玺就是由庞若雨的父亲藏在墨雨轩的地下室某块砖头下面,虽然庞若雨撬开,并且遮掩了痕迹,但还是被发现了。

    并且根据墨雨轩的老伙计回忆,庞若雨已故的父亲,的确藏有一块玉玺,但那老伙计原本以为早就被上交了,没想是被父女俩藏了起来。

    所以根据那老伙计的自述,肯定是庞若雨成了售货员以后,悄悄把玉玺取出来,然后借机卖给了外国人。

    毕竟卖给外国人,价格高不说,还没有什么后患。

    唯独没有想到,会在海关处被查获,然后顺藤摸瓜,把庞若雨给揪了出来。

    同时,墨雨轩的公账中并没有那块玉玺,也说明是被庞若雨私吞了。

    因此,哪怕庞若雨拒不承认,但在这些证据面前,她也没有翻身的余地。

    人证,物证,事实俱在!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相信李卫东还能给翻案。

    所以这会也有些好奇,想知道李卫东会怎么说。

    “如果宫科长调查过墨雨轩,那就应该知道,之前联合营者叫余增宝,便是庞若雨的前夫,就在年前,因为某件案子,他被牵扯在其中,所以由我出面将对方抓获,如今被秘密关押。

    余增宝涉及的事情因为需要保密,所以不能告诉宫科长。

    根据余增宝后来的口供,那墨雨轩是他巧取豪夺,从庞若雨父女俩抢来的,就连庞若雨父亲的死,也跟他有关,不过这不是关键。

    在余增宝被抓以后,墨雨轩的合营权才回到了庞若雨的手上,并且她成了墨雨轩的售货员。

    其实在此之前,我就从余增宝的口中知道了那玉玺的存在,但其只知道有玉玺,但一直没找到下落,所以我后来找过庞若雨,对方答应交出那块玉玺。

    因为个人爱好玉雕,所以打算把那玉玺研究一段时间,再上交,这也算是我的一点私心。

    所以,玉玺就从庞若雨的手中到了张云尚的手里。

    宫科长可以去调查一下,我跟张云尚因为去买旧家具相识,后来他帮我弄到一张刚打造没多久的好床,加上他那人能淘到不少好东西,所以一来二去的,我跟他就熟了。

    我研究玉雕所用的玉石,也全部都是由张云尚帮我购买,我以粮食换取。

    而张云尚跟庞若雨的父亲相熟,所以之前庞若雨落难,也帮着照顾了一段时间。

    这也是为什么庞若雨会把玉玺交给张云尚的原因。

    如今,张云尚的家被查封,相信宫科长搜出了不少好东西,宫科长觉得以对方这个财力,需要把玉玺,会把玉玺卖给一个外国人吗?

    更何况,那玉玺对方一开始就答应借我研究。

    庞若雨会在这种情况下,把玉玺卖给一个外国人?

    她有这么傻?”

    李卫东侃侃而谈,过程中,也把自己跟张云尚的一些交易,趁机给洗白。

    等最后形成完成的证据,这件事情也会就此揭过。

    今后再也不怕会有人翻出来找他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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