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抓你弱点,给我狠狠道歉!(求收藏)-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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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没想到,自己又被某人点名抽背法条了

    同样的,刘星和李琴两位检察官,听到张益的话,脑海中下意识的开始思索。

    《刑事诉讼法》的第112条是什么来着?

    他们可是检察官,比律师更加了解刑法,可他们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

    爱丽丝这边,已经开始老老实实的背诵起来:“112条,我记得是刑事自诉案件,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不错,刑事自诉。”

    张益点了点头,冷笑着看向陈经理。

    “两位检察官,要不请你们和陈经理科普一下,什么叫刑事自诉?”

    刘星和李琴才反应过来刑事自诉的事,闻言也走到陈经理耳边,解释起来。

    “什么,个人发起的诉讼,刑事自诉,要坐牢的?”

    听到刑事自诉的解释后,陈经理有些不淡定了。

    张益见此,心中冷笑。

    知道怕了啊?

    不过这还没完,他乘胜追击道:“爱丽丝实习,接下来是《刑事诉讼法》的204条。”

    爱丽丝翻了翻白眼,但还是老老实实背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刑法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刑法257条规定的……”

    张益也凑到陈经理身边,提醒后者:“听到没有,侮辱和诽谤,也是可以发起刑事自诉的!”

    陈经理立马看向另一边的刘星和李琴,二人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没错,针对刑事自诉,张益说的没错。

    侮辱和诽谤等行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等,都可以发起刑事自诉,甚至如果证据不足,还可以请求治安署辅助收集证据。

    “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陈经理此刻的态度还算强硬,因为他虽然知道自诉,但也知道打官司是耗时耗力的。

    他拖得起,而且他有钱可以请律师,更何况何有为敢发起自诉吗?

    一个惯偷居然要发起诉讼,和他打官司,简直是笑话!

    所以,他依旧有恃无恐,依旧摆出了那副“你们动不了我”的态度!

    可张益不惯着他,而是用手搭在了陈经理的肩膀上。

    “老陈啊,听说你最近要升副总经理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

    陈经理愕然的看着张益。

    “之前那个小饭馆的监控,你同事和你喝酒的时候,不是还恭喜你来着?”

    “哦,那个监控啊!”

    陈经理这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那个监控确实拍到自己喝酒了。

    “老陈,你不妨想象一下,想象一下这个画面……”

    张益凑到对方耳边,低语道:“某天,你在公司开会,而且是开大会。总经理在员工大会上把你拉到台上,对你那是一阵夸,说你业绩出色,说你业务能力强,并且当众宣布要升你当副总经理,那画面一定很美好吧?”

    “是啊。”陈经理自己都觉得,这画面很美好。

    这可是自己奋斗这么多年,最有盼头的一件事了。

    “可是,如果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办公室的大门被一群条子推开,这帮人走到你面前,掏出证件来,对着你说‘你就是陈先生吧,我们是治安署的,有一宗刑事案件需要你配合调查一下,请跟我们走一趟吧’,你觉得这个画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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