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殆骑着毛驴慢慢走向桖枝森林。
正所谓望山跑死马,没有汽车只靠一头毛驴小半天根本跑不出多远的距离。毛驴一口气走到中午饭点,殆看看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决定先解决午饭问题。
顺着一条小溪旁边找了块空地点燃篝火,大树挡住不必要的阳光,殆抓住一只野兔,剥皮放血去内脏揉碎筋上架子烤,一直翻面反复刷调料,兔子肉很快便发出椒盐的香味。
灌木丛发出纱纱的响动,殆回头一撇,一个妙龄少女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指着殆,“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兔兔!”
“因为我饿了。”殆看向从草丛里钻出的年轻男人,花花绿绿的头发和故作骄矜的表情催动一股浓郁的乡村杀马特装逼味涌向殆的脸,殆小声咕哝道:“我感觉要出事。”
伊萨里奥斯探出脑袋,“我也这么觉得。一般来说像你这种配角挡了主角的路肯定会被龙傲天一巴掌呼死当成装逼资本的。”
就在殆和伊萨里奥斯小声交流的时候,男人拿出一把形状很奇怪的手弩,“哼!马上埋了那只兔子然后下跪道歉,不要让我说第二次!”
殆彻底绷不住了,这是什么超古代龙傲天?下跪道歉?不是吧?
没想到就是这一迟疑的功夫,男子咬牙切齿地道:“竟然敢让小五不开心,哼!取死之道。”说罢竟然直接朝殆射出弩箭来!不知道被如何改良之后的弩机射出漫天遍野的箭矢,攻击范围这么大,箭矢有这么密集,殆根本不可能抵挡招架只能躲!
殆用超越常人数倍的速度窜进溪水里,连滚带爬地跑到对岸钻进灌木丛。
“三哥,我们把兔兔埋掉吧。”小溪这边,女孩儿发出嗲嗲的嗓音,让那被称为“三哥”的男人跟女子一起埋烤兔子。
不多时,一个沉稳的男人走近两人,“三号,你和五号刚刚来这里探路发现了什么没有?”
被称为“五号”的女人立刻回答道:“一号,只有一个坏心眼的家伙,他竟然吃兔兔,哼!三哥把他赶走了,我们还帮忙把兔兔埋掉了,三哥可善良了呢!”
一号沉吟片刻,在附近看了看,散射的弩箭遍布四周,根本没有收拾过的痕迹,“三号,你用了星空弩?”
三号冷哼一声,“怎么,我不能用吗?那可是本天才发明的,专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一号被噎了一下,再想到自己只因为年纪大才被选为这个队伍的队长,只能吞下这口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那人死了没有?”
“应该还没死吧。”三号指指小溪,“他应该是跳下去了。”
一号看看小溪,“四号,你去找找痕迹。二号,你跟四号一起,把那个见过星空弩的家伙杀了。”
“是。”“知道了。”队伍里的另外两人领命穿过溪水。
“三号,五号,你们……”一号回头看看三号,想要发号施令,三号却别过头去,一号只能无奈地道:“你们能不能少给我惹点事?”
五号赶紧解释道:“不是啦大哥!是那个人先吃兔兔的!”
一号无奈至极,吃兔子管你什么事!?你是兔子变得吗!?可他又不能说什么,无能的人装逼叫装逼,有能的人装逼叫有领袖气质。
三号本来就是教会的天才,才十八岁就获得了三阶圣遗物,甚至意外觉醒了部分神话生物特征,就连教会的地区主教都对他青眼有加。
虽然自己年长,但在这小队里三号才是最强者,根本就不听自己这个当一号的。
三号五号不听话,一号只能先带着两人继续前进。
快到黄昏的时候,一号让三号五号扎营,五号刚要动手,三号就拿出了教会地区主教送他的便携式折叠帐篷,只需要轻轻一拉就会自动展开。这是主教在战争中从北大陆第三帝国的高级将领身上拿来的战利品,是整个拜伦维斯极其稀有的道具。
当然这只是老三装逼的说法。实际上这种单兵便携式帐篷是第三帝国每个觉醒者都会配备的消耗品,里面空间很小只够睡一个人。只可惜这三个人根本不知道这段历史,五号一脸小星星看着三号,一号也有一点羡慕,这玩意虽然没用……怎么会没用呢?这不就用上了。
三号弄好了自己的帐篷就开始帮五号弄帐篷。
二号四号在天刚黑的时候追了上来,二号表示没找到那个人的踪迹,还问三号他到底是不是下水了,溪水的另一边哥俩上下游两公里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受伤的人上岸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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