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白天放歌,晚上纵酒-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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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奸孙之獬头顶铁盔,身披铁甲,坐下一匹黄膘马,腰下悬剑,鸟翅环得胜钩上挂着一杆亮银枪,其实他是个文官,但多少也练过几天武艺,今天也人模狗样地跟在多铎的屁股后面,一会儿龇牙瞪眼现小人得势之势,一会点头哈腰似讨好主人之哈巴狗,丑态百出,奴才相尽现。

    要提起这个孙之獬不少人都会恨得牙长四尺,人们恨的不是他卖主求荣当汉奸,因为每两个王朝更替期,都会有数不清的汉奸应运而生,这大概是历史规律,这些人走投无路迫于生计也好,长袖善舞以当汉奸为荣也罢,这大抵也算得上一种营生,人们不会或者不屑仇视至此,尤其是被后世记住,骂名千载,遗臭万年,这样汉奸就不简单了。

    孙之獬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他当汉奸多么专业,如范文程,在老婆被鞑子强行霸走夜夜狂干的情况下,仍然乐此不疲地为鞑子效力卖命,出谋划策,这是汉奸的执著;也不是因为孙之獬的汉奸本领多么强大,如宁完我和吴三桂之流,或不惜作狂吠之犬嗷叫了几十年,纵头破血流痛定思痛亦不回头,或怒为红颜而冲冠,为大清扫平天下而甘当走狗,这也不失为汉奸的个性。

    而是因为孙之獬无能愣充大才,把厚颜无耻当个性,率先剃发易服标新立异,在清廷百官之中却弄巧成拙为鞑子和汉奸均不能容,恼羞成怒之余凭借着喝过几天墨水,为鞑子滥出馊主意,而恰恰这个馊主意又遇上了愣头青多尔衮被采纳了,于是孙之獬之臭名扬天下如沉渣,历千年而不衰。

    然而人们恨的不是孙之獬一人之无良,逢迎求宠,靠出卖祖宗的尊颜和灵魂讨好主子,而是他的始作俑剃发令的恶劣影响,将当时的整个中国都置于灾难之中。

    如果要把明末的汉奸排个名次,孙之獬无疑应该是独占鳌头的,就是把历朝历代的大汉奸聚在一起排个座次,孙之獬也得榜上有名。因为他看似一个不经意间的剃发令倡议,却激起了千层之浪,“留头不留头,留发不留头”白色恐怖席卷大江南北,整个中国大地皆陷于血雨腥风之中,死于鞑子屠之下的汉人何止百万?!因此历史上孙之獬一直被钉在耻辱架上也是罪有应得。

    现在这个奴颜婢膝的大汉奸跟在多铎身边,正是风光之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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