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帝国西北要塞,帝国唯一的异性王族,西北林氏,同样处于跟泰坦帝国对峙的最前沿,所以虽然东陆几百年来王朝更替,西北林家却稳稳的做着一方诸侯,还没有那个皇帝愚蠢到为了一片荒凉的土地去直面泰坦帝国的兵锋,家族军队虎豹骑和玄武步卒,可视为汉帝国最精锐的骑兵和步兵,有几处金矿,这也是林氏家族能维持庞大的军队的基础“
老学士好像睡着了,康斯坦丁扭头看向窗外,在这里能看到古德里安将军府邸上的草坪,他看到古德里安将军在喝早茶,他的身边坐着一个发白如雪的女孩,那是古德里安将军的养女,伊莎贝拉,一个生来就双目失明的孩子。
林归尘重生在康斯坦丁的身上,两个灵魂融合在一起,情感和记忆也同时装入了一具皮囊里,那些不愿回忆却又无法忘记的东西也同时装入其中,当现在康斯坦丁看到伊莎贝拉的时候,内心没由来的涌起一阵酸楚,他明白这是一场失败初恋带来的伤,看来以前那位康斯坦丁少爷荒诞而短暂的生命里,也有过一片不许别人触及的光阴,那里很美,很干净,很心酸,他林归尘又何尝不是呢,他也有过一个那样的初恋。
“你是在走神吗,狼崽子”老学士一声暴喝把康斯坦丁从无限的少男惆怅里拉了出来。
面对双目瞪圆,须发皆张的老学士,康斯坦丁意识到如果自己不能短时间内把老学士从愤怒的情绪中拉出来,接下来的整个上午时光他的耳蜗和心灵都将受到剧烈摧残,相比如此他更愿意去接受慕容夫人的肉体折磨。
“大学士,古德里安将军是大陆最强的骑士吗”前世在底层摸爬滚打的经历,让他知道一个技巧,想要跟一个人处好关系,就是能勇于在其擅长的领域表现自己的无知,大学士最大的本领就是博学,听说他正在着手著书点评大陆有史以来的百大骑士。
“当然不是,我从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个骑士该有的勇气,只能看得到恐惧,对不可抗拒的死亡和内心深处孤独的深深恐惧,当然这种恐惧让他强大,但据我所知他实力在国王的贴身侍卫相比影子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也应该在那几个不愿意露面的老家伙之下,至于所谓的大陆第二,其中是有很多水分的,毕竟他是猎魔者骑士团的团长,教廷最得力的大手,上帝之手呢?教廷总是愿意把他吹嘘的更厉害一些,而且据我所知他还败给过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人”说道此处大学士缕着胡须顿了顿。
康斯坦丁及时的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问道“是谁呀,是谁打败了强大古德里安将军啊”
“百花骑士”大学士得意的说道“没有人知道他的模样,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穿了一件印有一百朵花的盔甲,每击败一个对手赢得一场胜利,他就会在自己的盔甲上画上一朵花,直到盔甲上画够了一百多花,他就消失了,古德里安就是他的一个手下败将,那一百多花其中的一朵?????”
大学士涛涛不觉得讲起了这位在大陆上并不是很有名气的百花骑士,还引经论典的拿他跟大陆历史上几个神秘骑士作比较,比如那个刺杀了亨利王的骷髅骑士,那个被封印在教皇座椅下的不死骑士,讲道兴起时手舞足蹈,如痴如醉。
此时的而康斯坦丁哪有什么心思关心百花骑士,一颗心早就飘到了窗外,飘到了那个白发女孩的身边,多少人的初恋,仅仅是一场不为人知的暗恋,却又终生难忘。
在大学士意伯伦声情并茂的讲述中,他度过了一个轻松而酸楚的上午。爱人者铭心刻骨,被爱者一无所知,这就是暗恋最痛也最美的地方。
午饭过后,康斯坦丁迈步走向那间可以称之为地狱的书房,一路上以一条黑色的大理石铺成的走廊,走廊的两侧是一千多年来容克家族历代家族的雕像,雕像的下面铭刻着那些先辈临终之时交代雕刻的最得意的生平,但那些生平出人意料的都不是什么丰功伟绩。
瞧瞧这位家族第14任家主,最得意的生平是什么“那天我尿的最远,赢了亨利和爱德华”这位名叫奥格斯度的家主,曾经率领黑玫瑰骑士团北上帝都,当时帝都被泰坦人围困,就在帝都城外,黑玫瑰骑士团跟数倍于几泰坦人,血战七天,七战七捷,把入侵的泰坦人打回老家,也正是在那一年容克家族的爵位有侯爵直接变成了公爵,而后他辅佐亨利大帝加冕,击溃了效忠爱德华王子的叛军,阵前把爱德华王子用弓弦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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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学士好像睡着了,康斯坦丁扭头看向窗外,在这里能看到古德里安将军府邸上的草坪,他看到古德里安将军在喝早茶,他的身边坐着一个发白如雪的女孩,那是古德里安将军的养女,伊莎贝拉,一个生来就双目失明的孩子。
林归尘重生在康斯坦丁的身上,两个灵魂融合在一起,情感和记忆也同时装入了一具皮囊里,那些不愿回忆却又无法忘记的东西也同时装入其中,当现在康斯坦丁看到伊莎贝拉的时候,内心没由来的涌起一阵酸楚,他明白这是一场失败初恋带来的伤,看来以前那位康斯坦丁少爷荒诞而短暂的生命里,也有过一片不许别人触及的光阴,那里很美,很干净,很心酸,他林归尘又何尝不是呢,他也有过一个那样的初恋。
“你是在走神吗,狼崽子”老学士一声暴喝把康斯坦丁从无限的少男惆怅里拉了出来。
面对双目瞪圆,须发皆张的老学士,康斯坦丁意识到如果自己不能短时间内把老学士从愤怒的情绪中拉出来,接下来的整个上午时光他的耳蜗和心灵都将受到剧烈摧残,相比如此他更愿意去接受慕容夫人的肉体折磨。
“大学士,古德里安将军是大陆最强的骑士吗”前世在底层摸爬滚打的经历,让他知道一个技巧,想要跟一个人处好关系,就是能勇于在其擅长的领域表现自己的无知,大学士最大的本领就是博学,听说他正在着手著书点评大陆有史以来的百大骑士。
“当然不是,我从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个骑士该有的勇气,只能看得到恐惧,对不可抗拒的死亡和内心深处孤独的深深恐惧,当然这种恐惧让他强大,但据我所知他实力在国王的贴身侍卫相比影子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也应该在那几个不愿意露面的老家伙之下,至于所谓的大陆第二,其中是有很多水分的,毕竟他是猎魔者骑士团的团长,教廷最得力的大手,上帝之手呢?教廷总是愿意把他吹嘘的更厉害一些,而且据我所知他还败给过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人”说道此处大学士缕着胡须顿了顿。
康斯坦丁及时的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问道“是谁呀,是谁打败了强大古德里安将军啊”
“百花骑士”大学士得意的说道“没有人知道他的模样,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穿了一件印有一百朵花的盔甲,每击败一个对手赢得一场胜利,他就会在自己的盔甲上画上一朵花,直到盔甲上画够了一百多花,他就消失了,古德里安就是他的一个手下败将,那一百多花其中的一朵?????”
大学士涛涛不觉得讲起了这位在大陆上并不是很有名气的百花骑士,还引经论典的拿他跟大陆历史上几个神秘骑士作比较,比如那个刺杀了亨利王的骷髅骑士,那个被封印在教皇座椅下的不死骑士,讲道兴起时手舞足蹈,如痴如醉。
此时的而康斯坦丁哪有什么心思关心百花骑士,一颗心早就飘到了窗外,飘到了那个白发女孩的身边,多少人的初恋,仅仅是一场不为人知的暗恋,却又终生难忘。
在大学士意伯伦声情并茂的讲述中,他度过了一个轻松而酸楚的上午。爱人者铭心刻骨,被爱者一无所知,这就是暗恋最痛也最美的地方。
午饭过后,康斯坦丁迈步走向那间可以称之为地狱的书房,一路上以一条黑色的大理石铺成的走廊,走廊的两侧是一千多年来容克家族历代家族的雕像,雕像的下面铭刻着那些先辈临终之时交代雕刻的最得意的生平,但那些生平出人意料的都不是什么丰功伟绩。
瞧瞧这位家族第14任家主,最得意的生平是什么“那天我尿的最远,赢了亨利和爱德华”这位名叫奥格斯度的家主,曾经率领黑玫瑰骑士团北上帝都,当时帝都被泰坦人围困,就在帝都城外,黑玫瑰骑士团跟数倍于几泰坦人,血战七天,七战七捷,把入侵的泰坦人打回老家,也正是在那一年容克家族的爵位有侯爵直接变成了公爵,而后他辅佐亨利大帝加冕,击溃了效忠爱德华王子的叛军,阵前把爱德华王子用弓弦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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