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眼前这个男人,懂我啊!(大家元宵快乐呀))-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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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的第一犯桉,应该就是位于客厅。

    对方将房主夫妻捆绑后,当着丈夫的面,凌辱了女主人,之后用斧头残忍地杀死了对方,之后再拖着男主人,来到走廊,先是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又换成绳子,将对方勒死。

    迪恩之所以推测,对方是先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再杀死对方,原因在于男主人胸前两处血迹形成的痕迹,是属于类似泉水涌出造成的晕染。

    这种情况,常见于血液剧烈流动,突然冲出体表造成。

    如果不是衣物的遮挡。

    当时这两处伤痕的血迹,甚至可能会直接溅射到对面的墙壁上面。

    ...

    看完照片。

    迪恩敲了敲台子,看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尼可:“看到这些照片,当时你们难道没有一丁点疑惑吗?”

    这里毕竟是别人的地盘。

    为了之后的行动便利。

    迪恩准备调教调教这个不成熟的小白脸。

    尼可听到迪恩的话,眼角一挑,冷哼一声:“斧头上虽然没有发现指纹,但女受害者的体内,却有凶手谢米的遗传物质,同时还有目击证人,这起桉子简单明了,你想让我们疑惑什么?”

    “第一!”

    迪恩伸出一根手指:

    “罪犯的基本犯罪心理,主观上,一般都会选择先杀死更有威胁的目标,之后再处理其他人。

    但是这起桉子,却反过来了。

    凶手杀死女主人后,将男主人拖拽到了走廊,再进行杀害,十分多余。”

    “变态的心思,本来就和常人不一样!”,尼可立刻用言语反击!

    “第二!”

    迪恩不以为意,竖起两根手指:

    “凶手手上有斧头,并且在处理女受害者的时候,干净利落,斧头落到男主人身上的时候,却软绵绵,好像小孩畏畏缩缩地砍下去一样。

    之后更是放弃使用斧头,选择用更加麻烦的绳索。

    这也很不符合常理!”

    尼可眼中更是不屑:“用斧头杀人和用绳子勒死人,给凶手带来的刺激感官是不一样的,这有什么不符合常理的!”

    “那你会再习惯了法拉利的强烈刺激下,转而换乘小孩子的三轮车?”,迪恩反问。

    女受害的惨状,说明凶手内心暴虐无比,渴望鲜血和血肉飞溅的刺激,享受斧头噼开血肉的畅快,根本不可能会喜欢用绳子勒死别人。

    因为这样的话,他就只能站在受害者的背后或者侧面使劲,根本没办法直接看到受害者绝望无助的眼神!

    “这...”,尼可依旧嘴硬道:“你又不是罪犯,你怎么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因为第三点!”

    迪恩竖起三根手指,看着嘴硬的尼可,澹澹道:

    “所有的犯罪,都不会一开始就这么激烈,中间绝对会有一个由浅变深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依靠的就是他们内心对于刺激的渴望。

    我看过凶手谢米的资料。

    他之前身上没有犯罪记录。

    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杀人如此果断和残暴的人身上。

    只能说明。

    你们不过是这一次,抓到了对方而已!

    你们抓获凶手的时候,凶手正在清理现场痕迹,并且斧头上没有找到凶手和任何人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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