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辰辰这人了不起。』王勇这么觉得。
王勇已经亲眼看到陆辰辰两次英勇事迹了。第一次就是从歹徒刀下救下自己一命。这一次是今天陆辰辰拔刀相助抓住强奸犯。
王勇开着车到达了和孙晓美约见的『兜底捞火锅店』,把刚才遇上的事讲给孙晓美。今天陆辰辰来不了了,原本3个人的火锅聚会,就变成了2个人的火锅约会。
刚开始的时候王勇还没觉得聚会的性质已经变了。因为王勇很兴奋,只顾着讲述陆辰辰的英雄故事。
等王勇讲完故事,王勇看着孙晓美半个白花花的胸口时,才觉得场面尴尬起来。
王勇从来没谈过恋爱。对于一个27岁的大小伙子来说,王勇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个另类。
在王勇读书的时候,身边的确有些同学已经开始谈恋爱。就王勇所知,高中的时候班上就有两对,大学的时候就数不胜数。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孩给王勇打过电话表达爱意。但是王勇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恋爱。
王勇长得矮小,戴着一副眼镜,微胖的圆脸还带有稚气。唇边的胡须还只是绒毛,但是精心挂过。王勇平时喜欢戴帽子,头发略长。平时不戴帽子的时候总是用头发遮住眼睛。王勇的眼睛很大,看起来很漂亮。可是王勇的眼神不好,不戴眼镜的时候就是一个瞎子。王勇一直怀疑自己的父母那层亲戚关系,导致了自己的高度近视。
透过眼镜的玻璃片,王勇盯着孙晓美目不转睛。一阵火锅的蒸汽打在眼镜片上引起了雾气,这才打断了王勇的思绪。王勇摘下眼镜擦了擦,然后就把眼镜放在了桌子上。没有了眼镜,这个世界一片朦胧,王勇终于可以不去看孙晓美的胸部。
火锅店是孙晓美选的。王勇对于吃火锅其实没有什么兴趣,尤其是在夏天。
王勇喜欢清淡,吃不了辣。而且王勇觉得吃了火锅后身上有气味,好久都散发不掉的气味。但是现在王勇却喜欢闻这个气味,这个气味是从孙晓美身上传来的火锅气味。没有了眼镜,王勇很敏锐地闻到了孙晓美身上的香水伴随着火锅的气味传过来。这个气味像是女人的气味。
孙晓美没想到陆辰辰会『放鸽子』,或者说孙晓美没想到陆辰辰居然这么识相就放了鸽子。
陆辰辰约这个饭局的时候,一开始孙晓美是不想来的。但是等陆辰辰说只约了自己和王勇的时候,孙晓美才对饭局有了兴趣。孙晓美想要认识一下这个叫王勇的小伙子。
虽然孙晓美已经有了未婚夫,但是孙晓美觉得多认识一个异性朋友也没有坏处。更何况只是交个朋友,而且这个朋友明显家境不错。虽然王勇开的车在孙晓美看来也就一般般,但是孙晓美凭借女人的直觉感应,王勇的家境绝对没那么简单。
王勇在讲故事的时候,孙晓美在上下打量王勇。今天王勇还是穿着一件连帽衫。已经是夏天了,连帽衫是连帽的无袖衫。里面的体恤看起来品牌挺小众的,应该不便宜。大黑框的眼镜,看起来应该是宅男。脖子上似乎有一根银链子,估计是个十字架或者水晶吊坠什么的。卡西欧的电子表,屏幕很小的复古款,应该是收藏款。王勇的手指很短,指甲很平,手看起来比较白嫩,没有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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