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淡泊明志-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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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锦贤拿起卷轴,递到云清岚面前道:“家主三诫:一诫勤俭修身,二诫淡泊明志,三诫不骄不躁。”

    这个卷轴,是先祖云振宇手书的家训家规,而刚刚的家主三诫,乃是专门对继任家主的诫言,只在家主继任时宣读。

    云清岚恭恭敬敬地接过卷轴应道:“云清岚领诫。”

    这时,云锦昭突然道:“清岚贤侄,不知对着第二条‘淡泊明志’,是怎么理解?”

    云清岚回答道:“淡泊名利,志向高远,是为淡泊明志。”

    云锦昭又道:“不知忘记杀父之仇,与仇人之女结交,算不算失去志向?当不当得起这个家主之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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