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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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摇摇头,一副君子模样,说道:“算了,文明人,咱不打人。”

        卢九渊拱手抱拳,说道:“孺子可教也。”

        “这样,耀爷,咱们把这家伙阉了吧。”

        张耀来了兴致,说道:“好家伙,你比我还狠,那就来吧。”

        说着,我和张耀一步步靠近卢九渊,何平像个无名无声的小国一样退出历史舞台,径直走向他的床,按照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去看那本世界名著了。

        卢九渊说道:“你们别过来,别过来,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我耸了耸肩,说道:“很显然,我是个糙人,不是啥君子。”

        “巧了不是,俺也一样。”我和张耀像两个臭味相投的混混,两人不谋而合的击掌。卢九渊叫道:“何兄,何兄,救我。”

        此时的何平已经手捧着自己最爱的名著《金瓶梅》。

        张耀说道:“你是觉得那本书不好看还是何兄跟你的关系好到他愿意为你放弃看书的机会?”

        “废什么话,耀爷,还不动手?”

        “别,别,此套甚贵,此装甚贵。”

        我和张耀没有多给这不地道的家伙机会,直接将人摁倒在床上,三人不亦乐乎的扭打在一起。我嘴里说道:“还记得当年吗?说好的我们相亲相爱,你却对异性感兴趣,我们拿真感情跟你处,你却去泡一个异性,拿我们当空气啊。”

        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还是为他高兴的,张耀如是。我们四人一见如故,大学一年级进学校后便约着搞烧烤,撸串,轮流着请客,我和张耀请的次数最多,卢九渊次之,何平则比较少,想必他也觉歉意,不然也不会有几次不去。

        我自己能挣钱,而张耀,家住猎德村,正赶上拆迁,四套房子都拆了,所以并不缺钱。

        卢九渊的钱都花在古装上,所以就没多少,我们也互相了解,而何平,跟他名字一样普通,家境也并不宽裕,我们还是愿意接济他的,我搞钱的时候想着带他的,但这人显然很有骨气,他不要别人帮忙,就觉得一切得靠自己。

        在超市进货来卖,因为碰了烟酒,被哪个鳖孙举报,差点被下处分,然后转型写小说,我简直快笑死了,神经病才写小说,好不容易打出两千多字,还要检查错别字,发布之后读者不一定喜欢,喜欢不一定打赏,打赏又不一定多,多了一定以及肯定不能分到全部,总结起来,脑子多少有毛病的人才会去写小说。

        刚开始写我以为他不可能成功,然而这家伙成功了,谁能想到平平无奇的名字竟然被学校多次记住。

        第一次是在学校卖烟酒,第二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到底网络有多发达,何平这家伙受了金瓶梅的启发,他写出了一本比金瓶梅插图还精彩的《爱拟人》,我粗略估计他是结合了小电影来写的。

        有幸看过几章,那文笔比现代假某某的作家好多了,看着总有想不完的画面,他不仅写人,动物在他笔下都像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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